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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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新京报》 报道,近日有网名为cccccn5的网友在某网络平台发了一则“难言之隐,送养孩子”的帖子,称:“女孩,预产期10月底!因家庭发生变故,夫妻共同决定,只能送养孩子,我们可以提供一切合法资料手续,人贩,对孩子不好者勿扰!”
经联系,网友cccccn5向记者证实了“送养”一事,且需要“适当补偿”。而记者发现,虽然某网站上带有“领养、送养宝宝”等相关字眼的均不开放查询,但是在个别平台内,仍能查到少量相关帖子。而在不少QQ 群内,活跃着一大批公开“送养”“领养”的人。
待产期预约送养
记者添加了网友cccccn5留在帖文中的QQ,为了打消记者的疑虑,该网友还主动发送其家人合影以及其爱人孕肚照,其中还有一张某医院B超单。
随后,该网友向记者了解家庭内部人员信息,称“真心送养,了解情况”。当记者问起是否需要支付相关领养费用时,该网友表示:“领养后适当补偿一些费用。”他告诉记者,医院由记者自行联系,最好是私立医院或老家医院。
随后,记者进入一个名为“圆梦之家”的QQ 群,这个定位为生活休闲-母婴的群有近400名成员,群公告写着:本群只提供平台,大家注意骗子,本群不承担任何责任。进群后成员需要把备注改为“地方+领(送)养+男(女)”。
群内不时有成员发出“诚心领养一个男宝”“领健康宝宝”等消息,群内气氛活跃。一位名为“广东待产宝妈”的群友发消息称:“送养宝宝,不知道性别,下个月预产期,希望领养方家庭条件可以给孩子好的生活和教育,夫妻感情好,性格脾气好,收养后能视如己出。”消息一出,马上有数人询问。名为“送男宝”的群友称,自己在群里找了两个月,还没找到合适的,但听说“有领养成功的”。
记者发现,在群友发布领养信息时,有人会特意加上“拒绝高补”等语句,一位群友告诉记者,有些送养人会提出“低补”“高补”等要求,具体金额得商量。而在记者与群内数名送养群友交谈后发现,只有一人提出“补偿”,但并未明言具体数额。在记者提出经济费用时,“宝妈”们都表示自己“不是在卖孩子”。
此外记者了解到,“买出生证明”成了网络领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记者通过 QQ 查找搜索“代办出生证”,检索出数百个相关用户和 QQ 群。记者随机添加了“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准生证出生证”等网友后发现,购买出生证明并非难事。
“领养儿童出生证明”告诉记者,自己能代办正规出生证明。“一万二一份,重庆某医院。”“领养儿童出生证明”承认,自己跟这家医院有关系,“上户口卫生部都可以查的,回访回函都没问题。”他称,“领养的跟普通的小孩没区别,一样办理,办的不是你一个。”
如收费涉嫌犯罪
根据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为何不走正规途径?群友“送男宝”告诉记者,“群内百分之九十走不了正规途径,不是领方不合适就是送方不合适。”大家都知道不合法,但是“双方都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
对此,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优银称,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私自进行领养,这种以“非官方”的方式达成的收养协议是违法的,因为送养和收养双方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关系登记,否则会影响孩子办理落户以及今后上学等权利。而且这种私下领养还存在拐卖儿童的法律风险,也有表面送养,实则拐卖的情况。“如果收费,可能会涉及贩卖婴儿、拐卖儿童等问题,涉嫌刑事犯罪。”
王优银认为,私下领养如此之多,有以下几个原因,第一,我国收养条件过于严格,成本昂贵,手续繁杂; 第二,公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第三,其他比如隐私方面的考虑等等。
在王优银看来,网络收养平台在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分享的同时,有义务对平台用户及传输的信息进行必要的审查。网络收养平台上一旦出现买卖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平台管理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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