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辉
从今年8月起,来到国家信访局接待大厅的信访人发现,这里突然多了两个接访人。他们是国家信访局邀请参与来访接待工作的首批律师。这批律师共有24人,以每班2人的方式轮流值班(9月20日《人民日报》)。
律师接访不是刚刚才有的新闻,早在多年前就有不少地方在摸索、总结,但在国家信访局的接待大厅里,安排律师轮流值班接访,这是新近才有的创举。在推进“诉访分离”、畅通信访工作法治化渠道的当下,突出律师接访的作用,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前不久,安徽省司法厅发布的《安徽省律师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15年)》指出,5年来,安徽律师参与值班接访工作51376人次,参与接访事项87301件,接访化解纠纷8024件。《法制日报》9 月12日也报道了广东合和公益律师联盟2015年8月底进驻广东高院接访以来的成效:截至今年8月底,律师共参与接访信访案件492宗,65%的案件当事人息访。这些数据都表明,律师接访成效显著。
在信访人看来,律师是第三方人员,身份中立且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值得信任。而要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诉访分离势在必行。只有帮助信访人分析其诉求是属于信访解决事项,还是属于诉讼事项,进而找准依法解决的渠道,信访工作才会走上法治化道路。这正是各地大力推行律师接访的初衷。
律师接访重在化解信访矛盾。但假如接访律师自身能力不强,不能有效应对信访事项,则不利于取得信访人的信任,甚至还有可能引发新的信访矛盾。去年1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对律师接访的任务、原则、接访模式、工作方法以及管理保障等均进行了明确,初步建立了律师接访的工作机制。在推进律师接访工作中,这些原则和要求应当成为律师接访的基本规则,也应当成为规范律师接访工作、考核律师接访成效的基本办法。
律师接访,主要是借助其法律专业知识,帮助信访人依法解决其诉求,简而言之,就是帮信访人指路,实现信访事项通过信访渠道依法解决、诉讼事项通过诉讼渠道依法解决。要真正发挥律师接访在推进“诉访分离”中的积极作用,必须使其常态化、机制化,建立健全对接访律师的人员选任、培训考核、日常管理和奖惩激励,切实增强接访律师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接访律师能够指引更多的信访人走依法维权之路,则信访法治化的程度就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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