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沪首创劳动争议“先行裁决” 据《劳动报》报道,“部分调解”和“先行裁决”作为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创新模式近日在全市首先实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确认无误的部分事实进行先行裁决和部分调解。据了解,2014年起,沪上某容器装备公司因经济形势不佳,一直处于资金周转困难的状态。2016年4月起,劳动者尹某长期被公司拖欠工资。尹某向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承办仲裁员在了解了尹某个人的生活状况以及经济情况后,当即对尹某要求单位支付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6日期间工资3526元的请求作出了先行裁决。先行裁决不但加快了案件审理的进度,更是对缓和劳资矛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尹某的援助律师也来电称,“当事人的生活状况太困难了,我也只能看着干着急,能先行裁决解决他的基本问题,如此做法真是雪中送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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