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被执法对象把城管队员开具的罚单当成“废纸”,但是对律师开具的“律师函”却格外重视,对处罚也积极配合
□ 苑广阔
2014年,广东深圳城管沙河执法队为了治理辖区“脏乱差”的白石街,首次尝试推行“律师驻队”,邀请律师随队执法,对执法队员的瑕疵提出建议。当年,执法队立案执行率达96%,暴力抗法大幅减少。
深圳城管部门所采取的“律师驻队”模式先是在一个执法队进行试点,然后在深圳市南山区所有的城管队伍中进行推广,目前已经在深圳市城管局和司法局的联合推动之下,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鉴于这一执法模式在实践中所取得的良好效果,惠州、珠海等更多地方也纷纷引进。
所谓“律师驻队”,就是在城管街头执法的过程中,由城管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律师全程参与和介入。不过,律师介入城管执法不是帮助城管部门壮大声势,向被执法对象施加压力,而是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一方面,律师对城管队员的执法进行现场指导,保证城管队员依法执法,避免暴力执法;另一方面,律师向被执法对象宣传法律知识,在有必要的时候向被执法对象出具“律师函”,督促其接受处罚。
绝大多数被执法对象把城管队员开具的罚单当成“废纸”,但是对律师开具的“律师函”却格外重视,对处罚也积极配合。与之相对应的是,据最先采用“律师驻队”执法模式的深圳市沙河执法队统计,2014年7月至2015年年底,执行到位案件数量增至595件,执行率高达97.48%,同时,暴力执法、暴力抗法数量显著减少。可以说,这才是人们最想看到的结果。
商贩、居民为什么对“驻队律师”和他们开出的律师函如此重视?说到底还是源于对法律的敬畏,不愿意因为自己的乱摆乱放、占道经营而真的“吃官司”。而在专家、学者看来,深圳市的做法赋予了城管部门执法更多的“合法性”,保证了城管部门依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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