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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生:律师文化传道者
信息来源:方圆律政    发布时间:2016/07/0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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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慕振东

    5月18日上午8时整结束了在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讲学的行程离开广州,中午11时半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下午3时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演讲《青年律师成长之道》,晚上10时坐上去长春的飞机,凌晨到家……5月18日退休整整五周年,本该含饴弄孙、颐养天年的他却“难得浮生半日闲”——他就是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文生,年逾六十五,历经法治从无到有、献身法治半生沧桑,却依旧身形伟岸、精神饱满、思维敏捷、不知疲倦。身边的人形容王文生,“有赤子之心,有冲天干劲。是六十多的年龄,十六岁的心态”。王文生有自己的秘诀,他说,“心态助益养生,事业助益养生,学术助益养生。我现在从事着自己喜欢的职业,从事着自己喜欢的学术。在日常工作中就能得到休息、得到放松。”“老骥未伏枥,有志在千里”,先后担任过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司法局局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文生如今在律师事业中重新开始,衡平着自己的价值,在自娱自乐与提携后进之间,他选择了提携后进;在律所发展与行业进步之间,他着眼在行业进步;在个人雄辩与社会和谐之间,他倾心于社会和谐。

    为青年律师铺正道

    2016年5月18日下午,适逢王文生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708教室为律师学院的研究生做《青年律师成长之道——送给青年律师的十把金钥匙》专题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律师学院执行院长龙翼飞在王文生讲座结束之后做了近半个小时的点评。龙翼飞在点评中说王文生老师是人大的模范校友之一,是成功的法律人,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为律师未来发展指路的名人,王文生老师在做培养律师领袖的工作,他谦称自己不是律师领袖,但是能培养律师领袖的人必须具备领袖的素质,把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培养成律师领袖。龙翼飞在五一节前同国家检察官学院原院长石少侠到王文生的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并在贵宾题词簿上写道“人文典范、生生不息”,这是对王文生的真实写照。

    2011年5月,年满60周岁的王文生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院长任上华丽转身,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沟通,组建了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以王文生的资历和能力,退休后的他即使想继续从事律师行业,也可以选择担任顾问、提供咨询等轻松的业务,但王文生却重上战马,再披战衣,冲上前线。2011年9月8日,王文生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11年12月25日王文生组建了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他在律师事业中的驰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教学主管韩晓强说,“见识过很多法律人,但王文生的人生确实传奇,他经历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每一个角色,而且每一个角色都演绎得精彩纷呈、硕果累累。王文生老师是真正属于那种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的人。”

    王文生说,他有过很多梦想,除了当兵梦没有实现之外,法官梦、检察官梦、警官梦、法学博士梦、法学教授梦、博士生导师梦全部实现。他喜欢经常做梦,不断做梦,经常实现。律师梦也只是其中的一个,最初只是想利用自己的知识和人脉关系赚点钱,体面的生活,并发挥余热,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王文生执业之初,一位总经理对他说:“您的人生价值不在于个人挣多少钱,自我创造多少价值,而在于把这些青年律师培养成优秀律所的优秀主任。”王文生把这句话牢牢记在了心里。而让王文生意识到问题严重性和紧迫性的是这样一件事情,“前几年,我在微博上看到了关于引导青年律师是走正道还是走歪门邪道的争论,源于一位老律师在微博中提出老律师要引导青年律师走正道,反对之声、谩骂之声不绝于耳。其主要理由是谁要引导青年律师走正道就是对青年律师不负责任,因为青年律师也要解决生存问题,温饱问题。如果引导青年律师走正道就解决不了青年律师的生存及温饱问题。这个争论引起了我的思考。”王文生说,这不仅是青年律师向何处去的问题,而且也是整个律师队伍的发展方向问题,涉及到律师行业的兴衰。于是在午饭时和全所律师分享引导青年律师走正道还是歪门邪道的问题,他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地说必须引导青年律师走正道,不能走歪门邪道,也不能走旁门左道,因为只有走正道才能长久,才能走稳,才能走远。虽然少了一些含饴弄孙的时间,王文生乐于提携后进者、甘为孺子牛。青年律师都把王文生当作自己的老师,王文生把青年律师视为自己的孩子,帮助他们成长,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为他们的进步而欣喜,为他们的成就而骄傲。王文生发现,青年律师的成长仅靠资深律师、律所内部的传帮带是不够的。

    王文生采取各种措施为青年律师成长搭建平台,专门制定了青年律师培养计划,制定了近期、中期、远期目标,王文生说,“我们要用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引导青年律师走正道的实践向社会及律师群体证明,引导青年律师走正道能不能解决生存及温饱问题。”安排资深律师带领青年律师参加“遏制刑讯逼供国际研讨会”、“预防刑事错案国际学术研讨会”、“死刑的司法控制国际学术研讨会”、“民意与死刑高端学术研讨会”等高端培训,还鼓励他们参加学术研讨会的点评和发言,与法学大家频繁接触。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与我国高等法律院校实行高位对接,与吉林大学法学院合作,建立了吉林大学法学院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中心,并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警察学院等十所高等法律院校合作建立了教学实践基地。

    王文生还在所里把德才兼备的律师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有的担任管委会副主任协助其工作,有的担任各业务部门部长等,并且专门成立了青年律师委员会。

    现在的王文生不仅把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作为培养杰出律师的摇篮,而且迈出省门,在全国范围内对青年律师进行培养,如2016年5月17日到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对即将执业的律师做了《中国律师承担历史使命应当走出的误区》的专题讲座,并被华南师范大学聘为兼职教授,在他退休五周年的时候,又迈入中国人民大学的大门,为律师学院的学生传播《青年律师的成长之道》。5月20日这天,王文生正在为本所律师布道的时候,又接到国家律师学院相关领导的电话,得知国家律师学院已经决定聘请王文生作为兼职教授。现在,王文生已经把培养青年律师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

    让君子律师行天下

    王文生组建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之初,坚持高起点、高定位,注重律师文化理念,将“厚德明法、诚信敬业”作为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所训,并由法学泰斗江平亲自书写;将民主与法制社总编刘桂明在《法学家茶座》发表的文章《君子律师行天下》作为全所律师的座右铭,将“修身、齐家、乐业、衡天下”作为核心价值观,教育全所律师要做有尊严、有道德的君子律师,不做唯利是图、不讲道德的律师,不做忽悠型、勾兑型律师,教育律师守住底线,不私自收案,不私自收费,坚持超值服务,超时服务,坚持客户至上,客户利益高于一切,特别是对于法律顾问单位,走出顾而不问、花瓶摆设的误区。顶严寒、冒酷暑,克服各种困难,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帮当事人之所需,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

    王文生说:“法治的道路虽然漫长,但是中国的法治始终在进步,在完善。”他大声疾呼:“如果法律人自己都不信仰法律,人民何以信仰法律。因此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

    2016年5月20日,民主与法制社新闻采访联络点在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诞生,民主与法制社总编刘桂明在授牌仪式上说,希望这里不仅是法治媒体新闻采访的联系点,也是法律人情感交流业务研讨的联络点,更是法律共同体开拓眼界提升境界的联结点。刘桂明还祝愿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能够成为诉讼与非诉讼结合,传统业务与现代业务结合,培养人才与提升管理结合的律所,能够成为全国律所的标杆。

    为律师社会地位鼓与呼

    2012年王文生在北京参加“遏制酷刑国际研讨会”后,复旦大学教授夏佑平对王文生说,“你不能只为了赚钱,要利用你的影响为律师的社会地位鼓与呼。”于是,王文生律师身上又多了一项使命,利用各种场合宣传律师,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

    其实王文生为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早在四平市司法局长任上就开始了,他组建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并任首席法律顾问,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大会上,王文生做了“依法治国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专题讲座,强调律师是依法治国的主力军,要发展和壮大律师队伍,同时在《社会科学战线》上发表,并于1998年在十三省市法学会联合召开的“依法治国学术研讨会”上荣获一等奖。2004年,王文生到辽源市检察院任职仅八个月就专门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座谈会,下发文件要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并在控告申诉大厅设置律师办公室。2008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专门在辽源市检察院召开了贯彻新《律师法》座谈会。

    王文生从事司法工作以来,利用各种社交场合,无论是在学术研讨会上,还是在讲课中,以及公开发表的法学论文中,都不遗余力的宣传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并且用自己和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的成功案例,去宣传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和谐社会中,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让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级认识到“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

    在理论与实践间行走

    陈兴良教授在王文生的专著《强奸罪判解研究》一书的序言中说道,“王文生同志的司法经历之丰富是他人所没有的,这种丰富的司法经历中积累的司法经验也是他人所无法企及的,尽管王文生同志有着丰富的司法经历与司法经验,但他绝不是一个司法经验主义者,他对于法理的重视,尤其是对于刑法学理论的追求是十分迫切并且难能可贵的,像王文生这样的学习型,甚至学者型的司法工作者身上,恰恰寄托着我国法治的期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与王文生相识20多年了。他对王文生的评价是“成功的法律家——法律家的意思是能将法律理论与实务紧密地结合起来的专家”。在龙翼飞看来,王文生无论从事何种职业,都不曾停止思考,时刻注重把实践与理论紧密地结合起来。王文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深厚的学术积淀和广阔的人脉案源,但是作为一名律师,王文生是“不务正业”的,如他的助理郑策所说,“赚钱已经成咱们的副业了。”对律师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但王文生在时间安排上有一条明确的原则“宁可推业务,绝不推学术”。王文生仅每年参加学术研讨会的次数就远远超过在职期间,如“中国法学名家论坛刑法学分论坛”、“死刑的司法控制国际学术研讨会”、“预防刑事错案国际研讨会”等高端学术研讨会,并在大会上建言献策。王文生努力使自己成为名副其实的法学家。

    愿法治阳光遍中华

    刚退休的时候,王文生以为“以前日月属官家,此后光阴归自己”,他觉得以后的时间和事情他可以自由支配了,没想到他好像更“不自由”了,但也正是在这种“不自由”中,他认清了自己的担当、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清闲与担当间,他习惯于担当;在索取与奉献间,他无悔于奉献。

    王文生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风险最多的时代。之所以说是最好的时代,是因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律师的春天已经来临,中国律师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之所以说是风险最多的时代,因为我们国家目前正处于变革时期,处于经济转型期和矛盾凸显期。黄流、赌流、物欲横流,人心浮躁,犯罪增多,律师队伍也面临着诱惑和挑战。因此,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

    在王文生看来,律师是社会矛盾的调解器、减压阀。律师最大的能耐不在于在法庭上咄咄逼人,不在于打赢多少官司,而在于化解多少社会矛盾,平息多少社会纠纷。王文生曾去美国和加拿大考察他们国家的辩诉交易。他发现在美国和加拿大,由于律师的介入,由于实行了辩诉交易,绝大多数案件在起诉阶段就已解决,只有极少数案件进入审判程序。

    王文生说,一个成功的律师,不仅仅是要打赢官司,也不仅仅是要承担法律援助任务等公益事业,更重要的是要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具有家国情怀,要把自己的命运和民族的命运、国家的命运联系在一起,和整个中国律师事业的命运、社会主义法治的命运联系在一起。“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体现公平和正义,让法治的阳光照亮祖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让中华民族法治走进世界前列”,这是王文生最大的梦想。王文生已经把自己的命运同中国律师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

    有人说律师没有精神生活,有人说律师的精神生活很凄惨,还有人说律师是幸福指数最低的职业,而王文生通过五年的律师执业深深地感受到律师是一个能够满足自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施展才华以及体现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幸福指数很高的不可替代的职业。当自己代理的涉嫌犯罪的企业家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被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处理,当请自己出庭辩护的职务犯罪的嫌疑人被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的时候,当自己的辩护意见被法官采纳的时候,当全所律师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不断提升的时候,当当事人送来一面面锦旗的时候,王文生感受到了律师职业的神圣和崇高,幸福之感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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