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镇上修路,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在没有和村民谈妥的情况下,施工方将小汪和张勇两户村民的房屋、树木推到,当时两户村民均不在家中。对于村民房子被拆,商南县富水镇政府发文回应称,系施工队误拆。(3月2日华商报)
村民的房子何以被误拆?《中共富水镇委员会关于汪某上访事项的回复》称:“小汪房屋被拆为施工方传达口误造成,为施工方个人行为,富水镇政府没有安排施工方拆除小汪家的房屋。”事实上,富水镇政府“误拆”一说,显然难以自圆其说。
据富水镇经济发展与社会改革办公室主任喻卿介绍,富东街道路建设项目为2015年项目,总投资2000多万元,共涉及拆迁户42户,现只剩下13户群众没有谈妥。而据小汪介绍,父亲在世时,听说要拆迁,但由于各方面原因,最终没有达成协议。可见,被“误拆”的两户村民的房屋,早就在富水镇政府计划拆除的范围之内,只是双方没有谈妥条件而已。所谓的“误拆”,不过是富水镇政府为自己的暴力强拆行为找了一个借口。
事实也是如此。对于“误拆”一事,当事双方口径大相径庭。据富水镇发改办主任喻卿介绍,镇上安排专人负责联系小汪,可以给予当事人房屋拆除后带来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并向当事人赔礼道歉。由于多次协商,当事人仍对赔偿等问题无法与施工方达成一致意见,建议当事人小汪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小汪则称,事发后从来没有人出面协调解决,更谈不上赔礼道歉。这说明,富水镇政府对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误拆”事件早已成竹在胸。
近年来,各地拆迁纠纷不断。断水、断电、断气算是客气的,放狗、放蛇,甚至动用黑社会暴力强拆酿成命案的也不少。2014年8月8日凌晨,家住河南新郑市龙湖镇107公路旁的张红伟,被十几个不明来历的人撬门入室。睡梦中的张红伟和妻子被强行拖入一辆轿车,拉到附近一处公墓。等他们回家后发现,房屋已成废墟,家里的物品都被砸碎。
强拆违反国家土地征收政策,违反程序正义,违背“五大”发展理念。为此,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强拆行为。2011年国务院公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要求“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遗憾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暴力强拆事件依然不断。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与开发商互相勾结,与民争利。
无论从何种角度而言,面对推土机和铲车,被强拆的居民都是弱势群体。富水镇政府之所以不怕走法律途径,铤而走险,选择以“误拆”的方式拆除村民的房屋,说到底,要么是政绩冲动,要么是利益驱动。表面上看,政府的工程项目进度上去了,但地方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却一落千丈。
党和政府的施政理念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富水镇政府的所作所为,已经不是人民利益的维护者,而是站到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巧取豪夺,与民争利。“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都变成一句空话。这种以牺牲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社会稳定、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为代价的带血的GDP,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