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网
“强拆、死亡、协议”背后,当谁警醒?
9月14日,网曝山东平邑村民拆迁被烧死引发关注。9月20日,有关部门公布调查结果,称村民张纪民死亡系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强拆引发,火灾系张纪民自身行为所致。
昨日,死者张纪民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称平邑县政府、东崮村村民委员会先后与张纪民家属签订《赔偿协议书》和《房屋置换协议》,镇政府赔偿家属150万元,为家属置换一套115平米房屋。 10月5日 新京报
一场引发网民、报端、纸媒沸沸扬扬的强拆、死亡事件,在多方关注、协调、涉事双方签订的双向协议下告一段落。死亡一方获得150万元赔偿款,一套115平米置换房屋,算是“满意”;强拆一方不再受到“刁难”。看似一个“双赢”的结局,却让人总感到一丝隐痛。在“强拆、死亡、协议、赔偿”这一系列的背后,带给我们更多的是深思,这又当谁警醒?
说到拆迁,一个圈起来的红色“拆”就会浮现眼前。按理说,它本是一个中性词,是一种根据城镇规划发展需要依法拆除、依法安置、依法补偿的法律行为。但在现实中,却往往像报道中这样,成为喜、怒、哀、乐的交响演绎,不同群体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相互博弈,各有所图。缘何在拆迁补偿,国家早有明确规定语境下,征地拆迁还会屡屡成为影响干部关系的“一道坎”,成为影响干群关系的“隔心墙”? 是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利益没有放在心上,还是思想上急功近利,工作上盲目冒进,方法上简单粗暴,真是值得商榷。
的确,地方发展建设或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征地拆迁不可避免。要做好这项工作,事关一个地方的发展大局,事关一个地方的和谐稳定,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从一定意义上来看,做好拆迁工作既是考验干部素质的“晴雨表”,也是检验干部能力的“试金石”,更是反映干群关系的“显示屏”。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基层干部在征地拆迁中并不能交上一份合格答卷。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没有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维护稳定的水平能力,因而导致矛盾激发,引发不必要的事件。
从根本上来说,征地拆迁是一种利益之间的调整。“拆迁难”之所以成为基层工作中的“拦路虎”,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基层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如何做到坚持依法依规原则,注重公平公正,讲求方法,善于引导,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真正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做到科学拆迁、和谐拆迁、平稳拆迁,这其实是给担任拆迁工作中领导干部一道考题,也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事实上,拆迁工作说到底就是群众工作,需要用好群众路线这把“金钥匙”来解开拆迁户的“心锁”。这就要求基层干部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民意,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要带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到群众中去,与拆迁户促膝谈心交朋友,说老百姓能够认同的话,讲老百姓能够接受的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进得了门、谈得上话、交得上心,切实破解征地拆迁中的各种难题,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利益,增强群众识大体、顾大局、舍小家、为大家的自觉性,变“要我拆”为“我要拆”,实现由“要我搬”到“我要搬”的可喜转变。
一言以蔽之。山东平邑的“强拆、死亡、协议”事件,再次给地方如何发展,不激化社会矛盾,不背离以人为本,坚守科学发展的宗旨以警醒。笔者更愿其他地方政府能引以为戒,在拆迁、重建过程中用政策倾斜、经济杠杆、优质服务等手段,保证民众合理权益,在给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成果同时,让地方发展又好又快。
作者:余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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