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刘纪学展示工业园管委会签发的项目入驻绿卡。刘纪学手持南和县公安局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2014年10月,刘纪学的厂房钢架结构基本建成。(当事人供图)刘纪学站在被拆除厂房的废墟上,百感交集。
作为河北省邢台市邢东工业园招商项目的投资人,刘纪学无论如何也不会料到,曾被列为重点挂牌保护企业、项目申报时国土规划等部门一路绿灯的工厂,厂房刚刚建完钢架就因占用基本农田被强拆。打拼十几年攒下的积蓄一夜间化为乌有,刘纪学也因占用基本农田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并遭到拘捕。
让刘纪学不能接受的是,工厂用地是邢东工业园管委会提供的工业用地,管委会之前从未透露过该地块属于基本农田的信息。“我这是代替相关部门负责人受过。”刘纪学被取保候审后不断向河北省纪检部门递交信访材料。但8个月过去了,厂区早已成为一片荒地,刘纪学未得到任何补偿。昨天下午,记者与邢台市南和县宣传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表示将向各部门了解事件进展。截至记者发稿,南和县相关部门未对此事作出回复。
招商项目占用农田
已投4000万厂房被通知拆除
刘纪学说,百旺源太阳能工厂是他入驻邢东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项目,该工业园区位于南和县三思乡,由三思乡党委书记白兵坤担任管委会主任管理日常工作,乡人大主席冀业明负责与投资人协调。
2014年1月13日,刘纪学与邢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入驻协议,总投资6亿元建设太阳能工厂。协议约定,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关工业项目用地政策,将工业园南环路北的200亩土地的国有使用权出让给投资方刘纪学,建设太阳能生产工厂,使用年限为50年。管委会负责用地协调,并将该项目列为重点挂牌保护企业,待省市重点项目土地指标下达后为企业办理土地证,管委会负责办理该项目在南和县权限范围内的有关证照。协议还约定,如果因为管委会的原因造成企业不能开工、不能投产或者搬迁给企业造成损失,全部由管委会赔偿。
刘纪学称,太阳能项目作为高新技术项目,早在2013年12月27日,南和县发改部门、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负责人都曾签字,为该项目办理了招商引资项目入驻绿卡,并有南和县县长李胜敏签字。招商引资项目绿卡注明,“绿卡一经签发,各单位应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帮办人员凭此卡帮助投资方办理相关手续。”所以,在刘纪学看来,太阳能项目拿到了入驻绿卡,后续手续顺利办理,这是南和县各部门最早承认该项目的凭证。
协议签订不久,刘纪学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并通过管委会递交到南和县各个负责部门。南和县发展改革局对此项目提供了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注明项目经审查符合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南和分局表示“原则同意该项目在此选址”;南和县国土资源局对该项目的预审意见是“拟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刘纪学认为,既然工业园区向其提供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太阳能项目也经过了南和县各个部门的审批,他在协议约定的地区内建设工厂就是合法的。按照协议约定,厂房必须在12个月内建成投产。2014年10月底,刘纪学投入了4000多万元,厂房钢架结构基本完成。
令刘纪学始料不及的是,2014年10月18日,南和县三思乡人大主席、邢东工业园区负责人冀业明突然通知他,国土部门通过卫星扫描发现太阳能项目所在地区的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相关部门要求该地区必须恢复地貌,该厂不得不进行拆除。关于具体的赔偿问题,刘纪学需要与县相关领导当面协商。
10月21日晚,身在北京的刘纪学突然接到冀业明的电话通知,要求他次日早晨6点到达邢东工业园区,配合强拆队伍拆除百旺源太阳能工厂。由于补偿方式尚未进行协商,刘纪学拒绝将工厂拆除。
10月22日早晨6点,刘纪学尚未回到南和县,赔偿方案也没有进行过任何实质性的协商,20多辆铲车进驻太阳能项目厂区,准备进行强行拆除。
投资人被网上追逃
两次被拘留后案件突然撤销
按照刘纪学的说法,最初他认为拆除厂房也是南和县政府的无奈之举,他在招商项目中投入的资金早晚会得到补偿。这个念头一直持续到警察敲响他的房门,以“占用耕地”为由将其带走拘留的那一刻。
2014年10月31日,南和县政府要求刘纪学拆除工厂的一个星期之后,他到石家庄市出差。当晚10点,刘纪学在宾馆躺下后不久,两名身穿制服的民警敲开了他的房门。民警表示,10月23日,南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以“私自占用基本农田”为由对刘纪学进行网上追逃,石家庄市警方发现了刘纪学的行踪,要带其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11月1日,邢东工业园太阳能项目的引资人杨文卓出面担保,为刘纪学办理了取保候审。
刘纪学回忆,11月22日,杨文卓将他带到南和县政府办公室,称县领导将与他商谈具体的赔偿方式。但是刘纪学并未在办公室内见到县领导,只有公安局局长张永亮和杨文卓与他商谈,要求他在一份强拆协议上签字,同意将工厂拆完后再给赔偿的方案。因担心厂房拆完后补偿难以兑现,刘纪学拒绝在强拆协议上签字。
11月23日,南和县公安局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名义出示了一份传唤证,刘纪学被南和县治安大队拘留。次日晚7点多,刘纪学被释放。
11月25日,拆迁队伍来到邢东工业园区的太阳能工厂,将厂房推倒拆除,并将建筑材料清理运走,留下了一片荒地。
南和县国土资源局在厂房旧址附近张贴了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和一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书称,该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基本农田,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属于非法占地。南和县国土资源局要求该工厂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地面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处罚3984090元。
刘纪学始终认为,建厂的土地由邢东工业园区提供,他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罪名完全不应该落到他的头上,他只是代相关部门负责人受过。于是,刘纪学开始不断向河北省纪检部门递交信访材料。
今年4月24日,刘纪学拿到了一份南和县公安局出示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撤销的原因为“南和县人民检察院通知撤销案件”。从莫名被网上追逃到突然被撤销案件,刘纪学从未收到相关部门的任何解释。
工业园区至今闲置
国土部门挂牌督办违法占地
近日,记者来到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邢东工业园区,仅有的几个厂房均未开工,四周的围墙已基本被拆除,碎砖块堆在墙根处,荒草掩盖着部分废墟,无人清理。一座上千平方米的玻璃制品厂内空无一人,也没有任何机器设备。据当地人介绍,这个玻璃制品厂房去年建好之后就一直闲置。宽阔的马路上很难看到车辆,整个工业区显得格外空旷冷清。
刘纪学的太阳能工厂旧址已经完全湮没在荒草之中,荒草深处还能看到工厂残留的痕迹,破碎的砖块散落在荒草之下。四五立方米的钢筋水泥基座堆在一个巨大的沙坑旁边,有风吹过,立时卷起一片黄沙。在太阳能工厂尚未建成的办公楼旁,钢筋铺就的地基尚未全部拆除,四五名工人正在用气焊将钢筋切割成小段,然后拉到废品收购站当做废铁出售。现场指挥拆除钢筋的工人称,县里的机关安排他们拆除工厂残留的部分,拆除的钢筋充作工人的工钱,“当建材买的时候得几十万,拆了之后当废铁出售,只能拿回几千块钱”。
在附近的耕地上劳作的农民介绍,两年前,太阳能工厂选址的地方还种着庄稼。去年夏天,这一片近200亩的土地被围墙圈起来,只用了三四个月的时间,围墙内就用钢架盖起了一片四五米高的厂房。后来推土机将围墙推倒、将厂房拆除,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这一片近200亩的土地又被推成了平地,只是已经没有人在里面种植作物,只剩下野草肆意地生长。
此前有媒体报道,去年11月份,也就是太阳能工厂被拆除时期,园区内的4条公路刚刚修好尚未来得及绿化和安装路灯,就被人用黄土盖住,“随便找个地方,挖五六厘米,就能挖出水泥路面”。如今虽然公路两边还堆积着大量的黄土,但是路面上的黄土早已被清理干净。刘纪学分析,当初拆除部分工厂围墙和用土铺路,是因为工业园非法占地被查出,当地政府为了应付国土部门的检查想出的临时办法,检查过后,公路也就恢复了原状。
2014年12月,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发布通报,决定对南和县违法占地修路建厂案进行挂牌督办。通报称,南和县未经依法批准,于2014年5月初动工在三思工业园区修建4条道路,共占地469.305亩,其中基本农田228.28亩、一般农田9.28亩。河北百旺源太阳能有限公司占用基本农田200亩建厂,圈建围墙1415米,竖起五个车间的钢结构。南和县国土资源局对上述违法占地已立案查处,作出了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业园管委会已撤
乡人大主席称当初不知是耕地
近日,南和县三思乡人大主席冀业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邢东工业园管委会只是临时设置的一个办公室,目前该办公室已经被撤销,工业园具体的工作转交给了县政府负责。对于该招商项目的用地性质问题,冀业明表示,工业园的规划建设都是由县相关部门负责的,土地的审批手续也是县国土部门负责的,工业园管委会并不清楚该土地的性质,“虽然之前是有农作物在上面,乡里并不确定该区域是不是耕地,只有国土部门明白土地性质”。对于刘纪学工厂被拆除的赔偿,冀业明表示,工业园管委会已经撤销,具体的协商工作由南和县政府负责。
南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徐建波表示,2014年11月22日,南和县国土局报警称,刘纪学拿到的当地国土资源局的用地意见,没有经过国土部门正式批准,刘纪学涉嫌占用基本农田近200亩。由于无法联系到刘纪学本人,县公安局对他启动网上追逃程序。经过后期调查,南和县检察院认为,现有材料无法证明刘纪学占用基本农田,通知南和县公安局撤销此案件。
记者到城乡规划局南和分局采访时,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城乡规划局南和分局局长孙旭英在接到记者电话时称,“我不清楚”,随即挂断电话。
在南和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长宁洪波外出开会,采访工作需要通过南和县宣传部门进行安排。记者拨打宁洪波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南和县政府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县政府相关领导正在与投资人进行协商,具体的赔偿方案还没有确定。对于记者的采访要求,宣传部工作人员称会向领导汇报,由于涉及部门较多,需要由领导进行协调。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与南和县政府宣传部的负责人联系,对方表示将向各部门了解事件进展,但是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南和县相关部门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