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了10年的店址所在地归属突然从原北京铁路局变更为丰台区南苑乡西铁营村委会,而店面也因此成为“违建”被强制拆除,丰台区昌盛五金建材商店的法定代表人认为上述变故都是因为丰台区政府为西铁营村委会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遂以五金建材商店的名义将丰台区政府起诉至四中院,要求撤销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四中院昨日开庭审理这起行政诉讼案件,丰台区副区长刘文洪(见图)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十年店址夷为平地 昨天上午,昌盛五金建材商店由两名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五金店诉称其从2000年5月17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开始便在该址从事经营活动,此处土地原系北京铁路局划拨取得,由其下属单位北京京铁园林绿化中心使用,五金店与绿化中心签订了使用土地协议书,并得到北京铁路局的批准,属于合法用地。但2015年5月6日,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西铁营村委会发布公告称,经丰台区政府批准,此处土地系西铁营村所有,并要求五金店在规定时间内撤离、拆除所建房屋。由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自行拆除,今年5月底,五金店被村委会强行拆除。 原告不认可土地权证 五金店认为,涉案土地原系北京铁路局使用,属于铁路两边50米内的绿化用地,该土地性质应当为国有土地,丰台区政府不应当擅自将国有土地改为集体土地。其次,北京铁路局早在1998年便将涉案土地出租给自己使用,并允许其建设房屋,五金店也一直向北京铁路局交纳租金。而丰台区政府在2012年给西铁营村委会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之前应当告知五金店,而丰台区政府在整个发证过程中均属于保密状态,因此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为此,五金店申请法院撤销这份由丰台区政府2012年核发给西铁营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变更过程已经过公示 昨天上午,丰台区副区长刘文洪作为区政府的代理人出庭应诉。刘文洪代表区政府答辩称,2012年6月7日,西铁营村向丰台区国土分局提交诉争土地所有权的登记申请,丰台区国土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土地确权登记,由丰台国土分局派遣颁证工作组进行现场调查,西铁营村、卢沟桥乡万泉寺村村民委员会、北京铁路局、北京供销社投资管理公司等相关指界人员现场指界,经各方共同确认诉争土地权属界线。
同年6月14日,北京铁路局在《北京市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确认该诉争土地为西铁营村所有,同年12月15日,该宗土地权属审核后,丰台区国土分局在其分局网站发布该宗土地的登记结果公告,同时将公告张贴至宗地现场,公示期为同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同年12月30日,丰台区政府为西铁营村颁发了涉案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为此,丰台区政府方面认为,涉案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办法认定事实依据清楚,程序合法,不存在撤销理由。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随后的庭审中,双方就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最后,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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