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兰州晚报 | 作者: 孙建荣
“拥有合法产权的办公场所被强行拆除,半年过去了未能拿到补偿款,我只好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此事。”5月19日,陕西商人周能武说。在兰州新区秦川镇的一所办公房遭强拆后,周能武异地状告秦川镇政府,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而秦川镇政府称对方要价太高,双方未达成一致。
5月19日,记者在秦川镇见到了周能武。他说,2010年他来兰投资,在秦川镇胜利村四社公路边修建了两栋建筑,共计1300余平方米,2012年拿到产权证。后来由于生意惨淡,他将房屋租赁给别人。2014年10月,两栋建筑突然被人强行拆除,后来他才知道是当地政府拆除的。“半年过去了,我仍未拿到补偿。”周能武认为,秦川镇政府拿出的补偿方案依据的是农村住房标准,而他的房屋是经营场所。政府拆除农民的房屋后还有安置措施,可是对他却没有任何安置方法。“拆一补一,或者选择地方让我重建都可以。”周能武说。
秦川镇政府工作人员说,周能武的房子位于规划道路上,此前政府和周能武多次协商征迁,但对方一直不予配合,导致工程延期一年。为了不影响道路建设,政府对该建筑进行了强行拆除。拆除后,政府主动和周能武多次协商,评估价由最初的90余万元涨到190余万元,但是周能武不答应,称补偿太低,要价300万元,导致至今双方未达成一致。
目前,周能武已异地起诉到法院,要求认定被告强行拆除原告合法建筑的行政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据了解,武威市中院已经受理此案。(首席记者孙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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