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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江苏省苏州市范木根案在苏州中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范木根刺死两名拆迁人员的行为属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被害人柳某、胡某近亲属的经济损失。范木根自称无罪,当庭表示要上诉。(5月9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暴力强拆的新闻屡见诸于报端,停水、断电,或是风高月黑之夜,如鬼子进村一样,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房屋夷为平地;或是光天化日之下,“大侠”突现,冲进“钉子户”的家中……
法律依据如此,国家也再三重申不得违法拆迁,可为何强拆事件仍不断?拆迁中以暴对暴,甚至人命瞬殒常有?归根结底,还是有关部门对于开发商的暧昧态度,对于拆迁法的曲线执行,表面看似以地方稳定为大局,实则是藐视国法、不顾百姓感受。
范木根刺死两名拆迁人员的行为被苏州中院判定为防卫过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是法治的进步,在中国现有的拆迁大环境下,又有几起暴力强拆事件能够不成“烂尾新闻”的?无论是半夜“拆错房”致人死亡,还是强拆过程中“误埋”屋主,当时舆论声讨再如何轰轰烈烈,被害家属悲痛欲绝,但在一段时间的平复后,民众就会发现涉事双方都变得缄默,好似一切都没有发生过。这或许都得归功于有关部门的“思想工作”做得好。
也许范木根刺死拆迁人员案件之所以会有官方的回应和媒体的追踪,是因为涉事双方在案件中关系的逆转,毕竟此案中伤的是拆迁方,被拆迁方不可能拿得出大笔赔偿款来息事宁人,也就无法让有关部门做通亡者家属的工作,唯一能做的就是“一命抵一命”。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以往很多暴力拆迁事件之所以最终能够“息事宁人”,除了有关部门有力的思想工作外,还与拆迁方巨大经济后盾分不开,毕竟对于耗资上亿甚至数亿元拿下的一块地皮来说,区区百万人命又算得了什么?
无论法院如何判,毕竟生命不可轮回,范木根一家平静的生活也因此打破。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因此,面对一起起重复上演的暴力强拆,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拿出刚正不阿的精神来维护一下拆迁法?只有让法律和政府成为百姓面对暴力拆迁时正当防卫的有力武器,才能拆出真正的和谐,地方也才会有真正的稳定。
文/谢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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