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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行政诉讼背后的拆迁真相
信息来源: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29    浏览次数:6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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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末记者 曹天健

  发自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青羊区光华大道1段光耀三路188号并非普通的门牌号,大门内是总占地1800亩、规模宏大的“绿岭总部公园城”,成都“青羊绿舟·总部经济产业园”和该产业园的建设方——成都青羊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羊城乡)皆坐落于此。

  4月15日,法治周末记者在该园区看到,园区内数十栋为招商而投资兴建的高标准欧式洋楼都是大门紧锁,无一商家入驻,园区内18洞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亦因非法建设运营被叫停。

  与这些违法占地项目秋毫无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却有合法的企业遭到了非法强拆。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包括‘绿岭总部公园城’在内,青羊区委、区政府2008年7月决定由青羊城乡公司统一打造总面积15300余亩的青羊绿地南北区项目,而要建成这个项目就要‘整理土地’,我们公司恰恰在‘被整理’的范围之内,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公司被‘整理’掉了。”四川泰湖苑教育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湖苑公司)负责人陈正模向法治周末记者诉苦。

  没有任何手续被强拆

  据悉,2009年5月,泰湖苑公司在未得到任何财产被征收、拆除的法律文书,且无任何拆迁单位与公司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

  “当时来的人很多,有政府公职人员、派出所民警在场,还有一些不明身份人员参加,场面很大,出动了铲车等大型机械,我上前问强拆的理由,来人说是政府项目用地,谁也不能阻止。只有几天时间,公司就被推平了。”负责留守的泰湖苑公司黄姓员工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公司被强拆之前占地79.96亩,建筑面积6700多平米,公司先后投资1700多万元进行建设,遍植林木,环境很美。”陈正模说,强拆给公司造成数千万元经济损失。

  陈正模表示,此前他们从未见到过拆迁公告,也没有任何部门和单位找他们协商过拆迁补偿事宜。

  遭强拆的泰湖苑公司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康河社区三组。

  据介绍,泰湖苑公司前身是成都泰能度假村,于1994年由青羊区文家乡(后改为文家街道)政府招商引进的泰国宝利集团兴办,2003年10月改制为泰湖苑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作了变更。遭强拆前,泰湖苑公司正酝酿建设一个教育项目,强拆让一切化为泡影。

  “强拆使公司损失惨重,地上房屋设施、办公用具、文件资料、地下管线等全部损毁。但更让我们气愤的是,没人告诉我们谁应该对此负责!”陈正模说。

  究竟谁拆了公司园区?谁该承担赔偿责任?从被强拆之日起,泰湖苑公司就开始寻求事件真相。

  “我们不停地找各级政府部门申诉,仅青羊区信访办就跑了几十趟。”陈正模说。

  2011年10月,青羊区信访局在强拆发生两年多之后终于向青羊区委、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处理“泰湖苑”园区拆迁补偿的报告》。对于泰湖苑园区被强拆应不应该进行赔偿,由谁来赔偿的问题,青羊区信访局在报告中明确建议:处理泰湖苑园区拆迁补偿的具体洽谈单位,由青羊区政府下辖的青羊集中发展工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青羊工管办)为主体,青羊城乡公司和文家街道办事处配合;出资单位由青羊城乡公司为主体。

  2012年,青羊工管办曾召集泰湖苑公司等单位进行协商,最终给出了172万元的补偿金额,因补偿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悬殊,泰湖苑公司没有接受。

  被以“土地整理”的名义整理掉

  到2011年,泰湖苑公司在多方了解下,才弄清了公司遭强拆的真正原因:青羊区政府是强拆的“始作俑者”。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2008年6月,青羊区召开区主要领导参加的办公会,会议确定,“同意由成都青羊城乡公司统一打造总面积约15300余亩的青羊绿地南北区项目。青羊城乡公司作为开发建设主体,全面负责青羊绿地南北区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的整体打造,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土地整理和新型社区、公建配套、公园绿地建设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即青羊绿舟创意产业园项目(内含青羊绿舟·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记者注)”。会后,青羊区委办编发了文号(2008)7号《关于青羊绿地南北区项目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记者注意到,该《会议纪要》不但确定了15300余亩青羊绿地南北区项目开发建设的主体、开发进度、政府投资项目资源配置、青羊公司资金运作模式等,甚至议定了区政府与青羊公司在土地拍卖收益、税源总部基地税收等方面“如何分成”问题。

  《会议纪要》称,区政府配置开发用地收益用于绿地南北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打造,并以此开发用地的预期拍卖收益为青羊城乡公司进行融资贷款担保,由区政府根据项目融资需要出具相关担保手续,包括区政府出具归还贷款本息的承诺函,区人大出具批准区政府承诺函的相关文件,区财政出具归还贷款本息的承诺函。

  《会议纪要》还确定,成都置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置信)承诺青羊城乡公司负责全面完成青羊绿地南北区政府投资项目按标准实施整体打造,区政府不再另行投入任何资金。若土地收益低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入出现资金缺口,则由成都置信负责将其所有的资产和在其他企业拥有的股权担保(出具担保函),全额补足资金缺口;如土地收益高于政府投资项目的投入出现盈利,成都置信承诺将盈利部分留在青羊公司,全部用于青羊绿舟创意产业园项目建设。

  据了解,成都置信是一家以房地产业为主的投资控股型集团公司。记者从工商行政部门查阅的企业登记资料显示,青羊城乡公司的持股股东分别是:成都市青羊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资2000万元,持股40%;成都置信投资1900万元,持股38%;四川合信实业有限公司(由成都置信控股)投资1100万元,持股22%。

  泰湖苑公司认为,青羊区以打造15300亩青羊绿地南北区青羊绿舟项目的“土地整理项目”为名,实际为获取土地转让升值的暴利大开绿灯,为个别人或相关企业牟取巨额利益。

  “以和泰湖苑公司相同区位的青羊区文家街道红碾社区1组、3组挂牌出让的土地价格为例,该地块一级土地整理(即土地一级市场)的价格是200余万元,而到了二级土地市场的拍卖竞得价就变成了490万元,中间相差200多万元,上万亩的‘土地整理项目’意味着什么?”

  陈正模算过一笔账,“那将是数百亿元的收益!”

  而青羊绿地南北区项目实施阶段,正是李春城主政成都时期。

  社区为何愿为拆迁补偿“买单”

  就在泰湖苑公司因拆迁补偿金额问题重新到青羊区有关部门信访和申诉之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2013年初,泰湖苑公司被文家街道办信访小组组长唐书建告知,他们的事情青羊区信访局不再受理。

  明明此前区信访局已经受理了此案,还向区委、区政府递交了如何进行拆迁补偿的建议报告,现在为何又不再受理了呢?

  陈正模再次来到青羊区信访局,区信访局局长张杰副告诉他,在泰湖苑公司向国家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后,区信访局做了调查,并召集文家街道办说明情况,康河社区也参加了,现在的情况是,社区承认是他们拆了泰湖苑的房子。

  在康河社区,社区书记张家昆向陈正模表示,拆除泰湖苑“是社区集体作出的决定,拆迁前还委托青羊区公证处进行了摄像公证。当时正在搞‘拆院并院’,即把土地指标整理出来集中到一起,然后再将土地进行整体流转。”

  社区主动承认自己就是强拆者和“买单”者,泰湖苑公司对此表示质疑。他们咨询律师后得知:社区(村)是居(村)民自治组织,并无“拆除”辖区企业合法建筑的权力,也不具备赔偿的主体资格。在未经规划、未取得拆迁许可证,也无拆迁公告及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泰湖苑公司园区遭强拆除明显存在程序违法,也侵犯了公司财产权。

  据记者了解,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08)73号)中明确规定,对于征地拆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对辖区的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总负责。

  4月16日,张家昆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起初社区确实打算与泰湖苑公司达成补偿协议,但泰湖苑公司不认可社区的“资格”问题,最终没能谈成。

  文家街道办主任唐加林曾几次参加了青羊区信访局、青羊集中发展办、青羊城乡公司等部门参加的泰湖苑公司拆迁补偿问题协调会。唐加林向记者表示,(事情没有解决)的主要问题还是泰湖苑公司要求的拆迁补偿数额过高。记者提出,既然青羊区公证处在拆迁前做了摄像公证,协调会上是否看到过该公证资料,唐加林对此未予回应。

  无奈的行政诉讼

  在历经长期信访无果后,2014年5月4日,泰湖苑公司将青羊区政府告上法庭。

  泰湖苑公司提出,原告系被告于1994年招商引资兴办的项目公司,现却遭到非法强拆,致使原告公司资产、文件资料毁损殆尽;被告在未经规划、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仅凭区委办《会议纪要》即对原告79.96亩泰湖苑园区实施强拆,《会议纪要》作为政府公文明显不能取代法律及法规规定,明显违法;本案被告既未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原告房屋进行征收,也未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向原告发出征收公告,被告实施强拆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程序违法;被告的强拆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依法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请求法院确认被告青羊区政府的强拆行为系违法行政行为;请求被告赔偿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4979万余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4年5月20日,成都中院以该起诉超出2年的诉讼时效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泰湖苑公司随即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诉,请求高院撤销成都中院的行政裁定,并提交了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

  “几年来我们收集到公司遭强拆的大量证据,希望能够当庭展示,也希望看到康河社区提到的公证材料。我们相信法律,相信省高院能够还我们一个公正。”陈正模说。

  法治周末记者4月16日在成都市规划局规划信息服务中心经查询获悉,青羊区委办《会议纪要》确定的“打造总面积约15300余亩的青羊绿地南北区项目”所占地块,其规划用地除去数百亩为住宅建设用地及厂区建设用地外,其余至今仍规划为公交场站用地。

  青羊区政府既然明知该地块规划为公交场站用地等公共设施用地,为何执意违规在此打造多个园区,甚至违法建造“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会议纪要》出台前,青羊区政府又是如何与置信公司、青羊城乡公司商定包括税收实得部分分成及收益的?“15300亩的青羊绿地南北区项目”现在进展如何?

  4月15日、16日,法治周末记者先后前往青羊区委、区政府及置信公司,并向其提交了采访提纲,但截至4月28日记者发稿时止,上述单位皆未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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