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记者 郑思琪 通讯员 冷静)东莞市洪梅某纺织染厂改扩建锅炉项目使用造成严重污染,2014年12月4日,法院执行干警查封该厂改扩建锅炉项目,后该厂继续违法生产。2015年3月9日,法院执行干警得知情况后,即刻赴现场查封并强制其停止使用。后该厂再次违法生产。
法院执行干警向该厂员工调查取证,据员工反映,恢复生产是受该厂日常管理负责人江某的指示。该厂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庞某及日常管理负责人江某经常不在厂里,且江某不承认其是厂里日常管理负责人。该厂改扩建锅炉项目未经东莞市环保部门重新验收合格,擅自违法使用造成严重污染,当地村民意见极大。
法院立即通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并联合当地村委联系江某。联系到江某后,法院执行干警即刻赶赴现场查封案涉改扩建锅炉项目,并张贴公告警示,将江某带至法院调查情况。江某到法院后,故意错报身份信息,试图逃避责任。执行法官一方面联系公安部门核实其真实身份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反复询问江某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最后江某认识到错误,主动承认其是厂里的日常管理负责人,承认其接受厂里合伙人的指示,违法指示工人恢复生产的事实。
根据其违法情节,2015年3月26日,东莞市第一法院对东莞市洪梅某纺织染厂处以罚款5万元,对厂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庞某及日常管理负责人江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江某于当天被拘留,庞某因下落不明,现正联系公安部门协助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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