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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再现暴力强拆 引多方质疑
信息来源: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5/01/21    浏览次数:1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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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舆情分析师  徐延吉)

119日,《法制晚报》记者从河南省新郑市公安局获悉,发生在18日清晨的一起强行打砸房屋事件,当地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据当事人张际堂反映,18日早间6时许,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将他和爱人及儿子赤身裸体控制后,房屋在短时间内被强行推倒砸毁。新郑市警方对此表示,已成立专案组,具体案情正在调查之中。

强拆事件被媒体报道后立即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20日,《北京青年报》再发“河南一家三口赤身裸体被控制后房屋遭强拆”一文,对该事件予以进一步报道,引发新一轮舆情高潮。短短2日,截至12012:00,新华网舆情在线监测到相关新闻报道达404篇;新浪微博相关信息为1235条;腾讯微博相关信息为413条;微信相关信息较少,为32篇。

媒体传播类型占比(微博除外)

(数据来源:新华网舆情监测系统)

由上图可见,新闻报道在该事件传播中占据绝大比例,为65.9%,其次是论坛,占比为21.4%,贴吧、手机网站、博客、纸质媒体等占比较小。该事件之所以在短时间内传播如此迅速,相关媒体密集发布新闻报道是重要原因。

新闻报道中,以转载量计,《中国青年报》题为“河南一家三口赤身裸体被控制后房屋遭强拆”一文转载量最多,最受舆论关注。其中,“赤身裸体”“强拆”多在相关报道中被突出强调,反映了媒体对该事件的态度。

同时,该事件也在各大论坛持续发酵。网民周蓬安“新郑咋又发羞辱性强拆?”一文同时出现在发展论坛、强国论坛、凤凰论坛、凯迪社区等,引发网民共鸣。该文直言,这是一件极为典型的“羞辱性强拆”,但在新郑发生这样的事情一点儿也不奇怪,因为这样的“羞辱性强拆”在新郑并非第一次。

多数网民质疑事件存在官商勾结,希望严惩幕后指示者,并呼吁媒体跟踪报道

@wpillar:报案多次却不予立案,只此就很可耻。谁闲着无事报案玩儿?

@云卷云舒_88704:希望媒体跟踪报道。

@专属Nancy:很明显,警察跟他们一伙的,我们家也是遭遇过同样的情况,家里多次发生爆炸,但警察只取证走人就没下文了。

@车轮-下的青春:每次都是等受到欺凌和侮辱之后才会引起社会关注,甚至于要死人才会有人来解决。

@三角物体:反腐正炽热,血拆仍熠熠,强政不制吏,弱民向谁啼?

@生活只有奋斗:严查后台,公开曝光,不把这个顶风而上的势力打压下去,难以平民愤!

媒体三大疑问

一问:“法内拆迁”到底有多难?

长江时评:“强拆”已经不是“新闻”。暴力强拆者之所以肆无忌惮,原因有很多方面:可能有“后台”壮胆撑腰而胆大妄为、可能受利益驱使而漠视法律威严、可能是“乌合之众”的群体作恶心理使然……在这起暴力强拆中,住户多次遭遇5次野蛮打砸、断电、砸毁设备,最后被无故强拆,试问拆迁者还有起码的程序意识吗?对公民的财产还有一丁点尊重吗?法律以内拆迁难道真的有这样的难吗?

二问:为何强拆事件肇事者总是“不明身份”?

潮州日报:据当事人说,强拆事件肇事者是一伙不明身份人员,当地相关方也似乎默认“不明身份”说法。强拆事件肇事者真的“不明身份”?稍微联想就会悟出问题。在前些年的强拆强征事件中,常常会出现“误拆”“误征”辨称。现在几乎没有了“误拆”“误征”,却常常是“不明身份”,这不奇怪了。

三问:五次“不予立案”合理合法吗?

四川在线:群众的生命、财产在他们眼里竟是一文不值吗?人民警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侵害难道也只是一句空话吗?正因为之前的五次报案,给予的回复都是事件经调查后构不成案件,不予立案,才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出现,我们的执法机关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真的是开发商财大气粗,只手遮天吗?

“舆情在线”点评

一定程度上讲,该事件之所以能够引起舆论极大关注,除了事件暴露出的严重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的暴力行为外,还与新政当地在拆迁领域屡发重大舆情事件有关。201489日,“河南新郑龙湖镇居民张红伟夫妻半夜赤身裸体被强行拉走丢墓地”曾引发舆论轩然大波。尽管当地部门称“将及时公布后续调查结果”,但5个月过去了,处理结果至今没有下文。上次事件无果而终,此番再曝强拆事件,舆论自然格外关注。

舆情事件重在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从事件处置来看,虽然当地政府表示已经立案调查,但对于“警方是否存在渎职行为”“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等舆论质疑的焦点没有明确态度。一方面,舆论焦急等待调查进展;另一方面,当地警方除了在118日简单回应外,至今没有公布调查进展。舆情发展态势至今仍未得到缓解。

近年来,正是由于多地上演恶性拆迁事件,以致于拆迁一词呈现出被“污名化”的趋势,“中国式强拆”屡屡见诸报端。实际上,早在20148月最高法发布的十大拆迁典型案例中就提出“不得在夜间强拆”,一度引发舆论热捧。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无论拆迁原因如何,都应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利。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公权力部门的政府责无旁贷。一言以蔽之,城市拆迁过程中,如何不让老百姓感到吃亏,考验着一方政府的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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