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共贪污40余万元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三年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党兆昱)沈北新区征用村里的坟地,并发放迁坟补助。
为了能多得补助,四人虚报了90座坟地,骗取补助。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已判决。
区政府征地虚报坟地数量90座
2011年8月,何某某伙同夏某某、萨某某、张某在手机产业园征用村墓地过程中,虚报坟地数量90座,骗取国家补偿金4.5万元,其中4万元被4人平分,每人分得1万元。
2011年,何某某指使萨某某虚报手机产业园修路损坏村里菜地青苗补偿费,除实际支付和本村公务支出外,余款14万元被何某某、夏某某、萨某某私分。
2011年10月,四人又向手机产业园自来水管线改道损坏玉米地青苗补偿发放费下手,将没有发出去的51468元私分。
2012年2月,何某某又伙同夏某某、张某、萨某某制作假账,何某某利用职务之便,4人侵占经管站下拨到村委会的钱款12000元。
2009年4月至11月,何某某、夏某某为孙某某租赁土地开设养殖场提供便利收受好处费4万余元。两人还与村民王某某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协议并为其提供便利,收受王某某10000元;利用职务之便为生态园提供便利谋取利益,收取生态园销售经理张某家18500元人民币;还在村租赁土地开设养牛场时为杨某某提供便利。
沈北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确认,何某某共贪污人民币21万元,夏某某贪污人民币9万元,萨某某贪污人民币10万元,张某参与贪污人民币5万元。案发后萨某某与张某退缴了全部所得上缴国库。
因贪污罪和受贿罪分别获刑
对于坟地的事,何某某在法庭上供述,2011年征用村里坟地。村里实际有398座坟,他让萨某某多报了90座,具体名单由萨某某自己编,骗取了4.5万元。其中5千元作为迁坟公告费,剩下4万元夏某某和夏某某、萨某某以及张某每人分了1万元。但对于迁坟公告公示费用,街道副主任白某某则表示从未收到过。
萨某某供述,政府迁坟时要求列出坟头,于是他与何某某一起研究了虚列的坟头名单,虚拟名单中大部分是村里死去的村民但没有葬在本村的,还有十几个是随便编出来的。在认领迁坟补助款时领款栏中都是他签的字。有的是何某某的签的。
今年5月份,法院最终判决何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萨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张某犯贪污罪,判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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