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镇政府办理广河高速公路新田村段征地事宜,萝岗区数名村官竟合伙虚构果树数量骗取补偿款。昨日上午,九龙镇新田村一名村官何广平贪污19.7万元补偿款买车,在广州市中院终审获刑5年。
一审法院查明,2009 年期间,何广平担任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新田村党支部委员、新田村征地领导小组成员,协助九龙镇人民政府从事广河高速公路新田村段征地工作。何广平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与原新田村党支部书记何建辉(已判刑15年)等人以村民张某香、何某容,何某桂、何某祥的名义,共同虚构大龄果树数量,骗取大龄果树补偿款。
经查,何广平从中分得何某桂名下虚构大龄果树获得的补偿款19.7万余元,后分三次将上述款项本息从银行账户中取出,用于购买小汽车等个人消费。
萝岗区检察院于2010年调查同案人何建辉期间,何广平主动向该院交代其与何建辉、何顺祥、何福强共同通过虚构新田村村民大龄果树的方法骗取征地补偿款的经过及个人分得19.7万余元的事实。
萝岗区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何广平不服,提出上诉。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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