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纪检监察消息,《诗经》中有歌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在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征地拆迁工作中,镇党委原副书记翟武良、原副镇长黄文胜,以及竹仔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钟国良等就是这么一群“硕鼠”,他们上下勾结、相互串通,虚报青苗、伪造房屋,用瞒天过海的手法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中饱私囊。在惠城区纪委和司法机关的联合调查下,这群“硕鼠”被连窝端掉,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1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3年不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一千多万元。
无中生有套补偿
2009年春,为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惠州市政府决定“四环路工程”建设项目投入施工。要修路,自然牵扯到土地征收,其中涉及惠城区三栋镇竹仔园村委会的集体用地。为此,三栋镇成立了青苗补偿组和房屋拆迁组。
时任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文胜担任青苗补偿组组长,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吕惠能、镇经济发展总公司职员张益超为工作人员,负责四环路竹仔园村征地的青苗补偿、清算核实工作。
在清算工作推进到一半的时候,速度突然放慢下来。被征土地的村干部和整个青苗补偿组的成员面对从自己手中流出的数额巨大的补偿款,萌生了“一夜暴富”的念头。2009年6月,村民何某某找到了黄文胜,用试探的口吻说:“黄镇长,每天工作这么累,何不趁机捞点辛苦费?村里情况政府无法掌握,青苗补偿给谁,上报多少,保证政府发现不了。”黄文胜没经住何某某的蛊惑,点头应允了。
几天后,何某某陆续以黄某、卢某某、曾某某的名义假冒三栋镇竹仔园村村民,虚构了与竹仔园村的《土地承包合同》和《租地合同》,交给了黄文胜。黄指示吕惠能、张益超制作了相应的虚假《地上附着物拆迁登记表》,再由二人签名确认。就这样,在没有经过任何监督的情况下,村干部和工作组互相串通,仅凭几张表格和村委会的公章,就无中生有地套取了政府700多万元的青苗补偿款。钱到手后,黄文胜分得100万元,吕惠能、张益超各分到20万元。
见钱来得如此容易,黄文胜不仅没有收敛,还又一次带头坏了“规矩”,尝到甜头的吕惠能和张益超的私欲也越发膨胀。2009年6月,吕、张二人借助负责土地丈量和青苗清点工作之便,又同竹仔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钟国良合作了一次,用同样的虚报手法,由钟国良找人签名按上手印,再次骗取现金40万元,每人分得10万元。没过几天,吕惠能与张益超找到竹仔园村干部、在镇综治办当办事员的钟汉雄,三人继续合作,得手后每人又分得5万元。
瞒天过海骗钱款
房屋拆迁组组长由时任三栋镇党委副书记翟武良担任,成员有镇司法所所长薛立财、镇经管站站长胡寿荣。这本应是一个党性强、懂法律、熟悉财经的“超级组合”,然而,面对房屋拆迁补偿的巨大利益,三名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偏失,拜金主义思想泛滥。他们没有把组织的信任化作工作的动力,反倒觉得捞钱的机会到了。
2009年7月,房屋拆迁组成员同钟国良、钟汉雄,以及竹仔园村委会副主任钟伟其等人,一起密谋骗取政府补偿资金的标准数额。经过商议决定,征地工作人员和村干部每人10万元左右。随后,他们又就骗取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分工,村干部负责提供人员名单,名单上的人必须是口风紧、“可靠”的,或者是没文化、易唬弄的,确保不漏出半点风声;镇干部负责对照名单制定虚假报表,并签名、把关,必要时能应对上级的询查。待把钱骗出来后,参与的人不论官大官小,一律公平分配。
在利益的驱动下,经过一番详细的排查和物色,从7月10日开始,三位村干部先后把加盖有村委会公章的八名村民名单交给了工作组。镇经管站站长胡寿荣接到名单后,很快按补偿款额标准制作出八户人家的瓦房补偿登记表、发放表等相关材料,他们自己报数、自己填表、自己盖章,共虚报补偿款1059240元,交到了上级拨款部门。几个月后,这一百多万元的现金正如他们所料,被顺利骗取出来。在10万元打底的基础上,各人按功劳大小对剩余的钱进行了再次瓜分。
把钱全部装进口袋后,几个人都长长舒了一口气。他们以为,只要自己不往外说,就无人知晓,只等征地任务一完成,这些临时机构一解散,就可高枕无忧、万事大吉,骗出的钱就会安全地成为囊中之物,犯下的罪行就会成为“无头公案”,他们也可以逍遥法外。殊不知,一张法网已悄悄向他们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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