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与当地律师协会联合成功调处一起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
新生桥市场是如皋市政府2007年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2007年2月,如皋市国土局对新生桥市场改扩建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2008年7月4日,如皋市建设局发出拆迁公告至今,多种原因致使该地段拆迁工作进展缓慢。如皋市新光化工塑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其中,并且成为最后的一户。为此,如皋市土地资产储备开发中心起诉要求该公司立即交付房屋,落实协议,排除妨碍。而该公司也起诉要求确认2013年12月18日所签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新光公司的诉讼请求。一时双方情绪对立。为确保该案的稳妥处理,一审判决后,该院主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特别是重点做好新光化工塑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工作。经过几轮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王某情绪有所缓和。同时,该院与市律协沟通后,律协指派冠华律师事务所韩健律师参与协商。经过承办法官反复组织双方协商,并在韩健律师全程参与下,经过大量艰辛工作后,终于成功调处该案。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到现场顺利完成交接手续。该案的成功调处既维护了搬迁户的利益,又确保了政府民心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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