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副县长曹崇俊组织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信访局、司法局、交警队、消防大队、林矿大队及长美乡政府等部门约180人,依法对长美乡长美社区5宗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该乡长美社区5户居民无视国家土地法的规定,在未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审批,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在国有土地上建永久性房屋和工棚等。虽然该乡领导及土管部门多次动员其自动拆除,但是,这几户居民仍我行我素,强行动工建筑。为了严格规范土地建设秩序。当天上午,副县长曹崇俊组织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信访局、司法局、交警队、消防大队、林矿大队及长美乡政府等部门约180人,依法对长美乡长美社区5宗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工作人员拉起警戒线,工作人员进入拆除现场,指挥大型机械挖开水泥柱边的泥土,对一根根竖起的水泥柱进行破碎和推倒。并填埋一些建筑和整治铺平。经过近3个多小时的作业,这5宗违法建筑物全部被依法强制拆除。
通过开展此次整治活动,进一步遏制我县违法占地及建房行为,规范全县土地资源秩序,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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