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曲靖市会泽县检察院获悉,自2009年以来,会泽县检察院查处该县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23件23人,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并呈现出以下特点。
犯罪主体相对集中。立案查办的23人中,涉及政府部门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一线国家工作人员3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3.1%;社区负责人、村委会支书、主任等“两委”成员以及小组长20人,占86.9%。
罪名以贪污、受贿为主。查办的案件中,涉嫌贪污罪20人、受贿罪3人,且作案手段较为典型,贪污犯罪多以虚增被征土地面积、编造虚假补偿项目或被拆迁户花名册、重复报账、经费不入账、伪造单据等方式,骗取、侵吞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款。贿赂犯罪多为利用职务,在对征地面积、赔偿标准等环节的审核批准时为他人提供便利,收受他人贿赂。
案值较大。查办的23件案件中,大案22件,占立案总件数的95.65%。如查办的国土资源局储备中心原副主任陈某某贪污、受贿案,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金钟镇龙谭社区主任李某某等四人贪污案,涉案金额达120多万元。
犯罪后果危害严重。征地拆迁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不仅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影响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在人民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激化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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