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石景山拆迁服务所、房地产测绘队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房产及拆迁款,价值数百万元。昨天上午,三人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三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出具虚假拆迁入户调查资料、虚增拆迁面积,将不具备拆迁资格的家属定为被拆迁人,分别骗取拆迁款67万余元、259万余元。三人以私分拆迁款、占得房产的方式分财。此外,三人还在拆迁中收取他人好处费。
“截留”违建房 获得安置房
三名被告人为石景山区拆迁服务所拆迁员韩元、经理李铁,测绘队作业员朱裕民,案发前分别负责石景山区天泰山旅游项目A地块拆迁、以及房屋拆迁面积测绘工作。
三人当庭均表示认罪。韩元称,当时自己是被临时聘任到拆迁所的,主要做入户调查和被拆迁户谈补偿方案、签订协议,朱裕民则是在他出拆迁图纸时做测量工作。拆迁初期,朱裕民找到他,提出想“要套便宜的房子”。
“都是同事,面子上的关系,我说帮忙看看。”韩元说,当时被拆迁户乱盖成风,正好有住户盖了一个80多平米的违建房。按规定,违建房可以算在拆迁范围内,也可以不算。于是,他就和这家拆迁户商量,算上他们的违建房,并从中截出30平米给了朱裕民,朱裕民把女儿加进来,获得安置房及补偿款。
无主空院子 换房拿补偿
拆迁服务所经理李铁称,韩元在拆迁前告诉他朱裕民想弄套房子,已和拆迁户谈好办成了,自己也就默许了。而此次“运作”侵占的67万拆迁款中,李铁分得31万余元。其余36万余元用于购买拆迁安置房一套、该房归朱裕民女儿所有,朱裕民女儿给了韩元30万元。
根据庭审所掌握的情况,此后,朱裕民又提出他家亲戚王某也要一套拆迁房。韩元找到一个无人认领的空院子,和李铁一起把院子做到王某的名下,“把王某写成无主户的房主,签完协议后到居委会开个常住证明就可以了。”韩元说,王某因此获得了80多平米的住房、200多万补偿款和回购房款项,其中补偿款都进了他的腰包。
此外,检方还指控朱裕民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不具备拆迁资格的亲戚王某买拆迁安置房,收受好处费8万;帮被拆迁人曹某多计算拆迁面积,收受好处费20万。同时,韩元、李铁利用职务之便,帮助被拆迁人员吴某伪造残疾人证多获得拆迁款,从中受贿8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铁、韩元、朱裕民均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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