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市法制办拟提请市政府废止征用土地实施办法、行政事业收费管理规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等3项政府规章。11月28日,该办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此消息,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据悉,在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第二阶段工作部署中,由市法制办牵头开展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专项行动。近日,该办形成清理意见,拟提请市政府废止《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等3项政府规章。
市法制办在公告中表示,经过1993年、2003年两次城市化,深圳原农村集体土地已经全面实现国有化,土地征用制度失去了其存在基础,因此,建议废止《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对于《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规定》,在《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出台后,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审批权归省政府,因此,该规章建议废止。《深圳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也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且有关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管理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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