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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现场修三面围墙 没搬迁的村民出行需钻洞爬墙
信息来源: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4/11/13    浏览次数:1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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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榆山街道东桥口村的旧村改造工程正在进行,拆迁现场新修的一堵约两米高的围墙,给四户还没有搬走的村民带来了出行麻烦。这四户村民的房子三面有墙,一面是田,平时出行要么转几公里的远道,要么爬墙、要么钻墙洞。其他村民甚至外村村民的出行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为何要修建这堵墙?10日,记者来到东桥口村进行现场探访。

  翻墙钻洞都不好过

  老王家是还没有被拆迁的四户之一。本月初,拆迁区域三面修起了2米来高的砖墙,另一面是庄稼地和拆迁废墟,这使得他们留守没走的四户人家出行受到很大影响。老王甚至怀疑,这堵墙就是为了堵住他们几户留守人家的路。

  东桥口村村南有一条南北向的土路,路宽约3米,而这堵墙就顺着这条路建起,在村南侧呈东西走向,位置也正好处在这条路的中间。也就是说,本来3米宽的路,现在被围墙隔成北侧1.5米,南侧1.5米。

  这里的村民想要开车出去,只能转几里地才能转到大路上。老王说,这条被堵的主干道是村里的必经之路,也正好堵住他们四户人家。

  从村东到村西,本来是畅通无阻的,但现在被一堵墙从南向北完全隔开,村民想要通过,或者爬到土堆上,翻过这堵墙,或者通过墙下面留的墙洞,这个墙洞约40厘米宽、50厘米高,村民称之为“狗洞”。

  老王说,他宁愿转远路,也不愿钻“狗洞”。从村东到村西,记者发现翻墙和钻洞都不容易:翻墙需要爬上旁边的土堆,小心翼翼地用手抓着墙翻过去。钻墙洞则更不容易了,只能跪在地面上已经铺好的纸板上,才能勉强趴着穿过去。

  因补偿纠纷没搬走

  东桥口村的拆迁工作是从2013年春天开始的,老王对村里给出的拆迁补偿并不满意,所以没搬走。其他还没搬走的三户人家也是因为拆迁补偿问题。

  老王说,他的主宅子有四五百平米,可以按照2400元/平米进行补偿,但是他还有一处老宅,村里说他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只能按照800元/平米的标准进行补偿。

  “这个房子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了,国土资源部门规定,1987年的以前的房子,即使没有土地证,也是有使用权和收益权的。”老王的妻子说。老王说,其他的几户,基本上也是因为土地使用证方面的问题。

  老王从口袋里拿出两张纸,上面有五六十户人家的签字、画押,要求村里拆除这堵墙,保证他们的自由,起码能让他们去上地。老王说,建墙洞是侮辱人格的事情,“自由都被限制住了!”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及相关单位不得改变尚未搬迁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原有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交通等基本生活条件,不得拆除妨害其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对话村主任 “修墙是为施工安全作保证”

  10日中午,记者在村委会见到了东桥口村村委会主任高军,并与他进行了约半小时的对话。

  记者:这堵墙阻碍了村民的出行,为什么要弄这么一堵墙?

  高军:这是为以后施工安全作保证的。不管是旧村改造还是后来的协议,都是经过90%以上的村民同意的。只能是少数服从多数。这面墙是临时的,并没有在图纸当中,但肯定会存在一段时间。

  记者:修建这堵墙是不是为了堵住没有拆迁的几户?

  高军:这怎么会呢!现在的一期项目有180多户,其他的人家都同意,也都没问题,怎么是为了堵住他们?只是说个别户是想在拆迁中多要点利益罢了。

  记者:为什么只留个洞,就不能从墙上开个门吗?

  高军:这个绝对不行,这是为了施工安全,以后万一出了事儿谁也承担不了。

  记者:村里会再针对这面墙进行一次民意调查吗?

  高军:不会,村里肯定不会去做这个。但如果有人愿意去挨家挨户签字,超过90%同意拆掉,我们立马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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