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中山路的一名户主,私自将报建4层的楼房加建至6层。其邻居担心违建存在安全隐患,向多个部门投诉,4个月过去,违建行为没有得到遏制。镇城建办回应,下发过停工整改通知,也多次派执法人员去现场处理,要求其停止作业,可等执法人员一走,他们又偷偷复工。本月初,城建部门再次接到投诉,发现该建筑已经建到6层,再次要求停工整改,可对方一直没有按通知执行。(11月12日,燕赵都市报)
先是对政府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置若罔闻,后是屡教不改、偷偷复工,加之违规施工时间也已经长达4个月之久。既然违章建筑的业主如此“不识时务”、罔顾国法,横沥镇城建办为何就不能“推土机伺候”?如此“动口不动手”的东莞市横沥镇执法部门,难道真的是个“谦谦君子”吗?
试想,一个镇,再大能大到哪儿去?就算没有群众举报,该镇城建办也应该能在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及时亮出“黄牌”。倘若违建业主不从,就当即将其“红牌”罚下。这才是城建执法部门应有的作风和态度。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该镇城建办非但没有主动出击,而且在举报的群众踏破门槛的情况下,还只是动动嘴、跑跑腿,说两句不疼不痒的话、发几张似有似无的《整改通知单》。那么,该镇城建办干部究竟是在等什么?
依笔者看,城建办就是在等该违章建筑完工,就是在等群众“知难而退”,就是在故意放水。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官员们自然更少不了几个官场好友。具体到此番拆违事件,违建业主的儿子又是当地供电局副局长,如此官员自然和城建办领导熟识,或许在建筑动土之前,就已经和相关部门打好招呼、做好铺垫。只不过有某些个不长眼的“刁民”,非要将领导早就清楚的情况反复举报,弄得城建办不搞点“形式主义”执法都对不起自己这张脸。
但“人算不如天算”,在举报未果的情况下,某些头脑灵活的群众转而求助于媒体。记者这一“无冕之王”的介入,顿时扭转了局面。要知道,在“打虎拍蝇”的大背景下,被媒体曝光基本上等同于结束政治生命。其中的代价,无论违规业主之子、供电局副局长,还是横沥镇城建办领导,都无法绝对无法承受。依笔者,他们也只有“弃楼保官”这一条路可以走。也就是说,违建楼注定“寿终正寝”,只可惜拆违的不是城建办,而是闻讯而来的记者。
尽管“高百尺”的危楼在群众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行将就木”,但这绝非“大团圆”的结局。因为违建是屈服于舆论,而非法治。只有将社会行为控制在法律法规之内、将官员的特权困于制度的笼子之中,让官员不敢耍横、权力不能造次,才真正是党之所愿、民之所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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