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山钢工期的临近,山钢规划范围内村居的拆迁工作也进入到最后攻坚阶段。近日,岚山区法院工作人员深入东湖三村,为该村化解了一起拆迁纠纷,既确保了拆迁工作如期进行,又实现了和谐拆迁,赢得党委政府及当地群众的好评。
3年前,岚山区东湖三村村民刘丽(化名)将其在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卖给韩家营子村村民胡明(化名),现该房屋面临拆迁,刘丽到村委索要该房屋的补偿170100元,村委多次做调解工作未果,无奈之下,于2014年9月26日向岚山法院求助。
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法官到东湖三村,帮助对该案做调解工作。“刘丽把房子都卖给我好几年了,现在拆迁了,她却来要补偿款,哪儿有这样的道理?这简直是讹人!”胡明气愤地说。“他又不是本村村民,对我们村的宅基地没有权利,再说卖房子时我也说过,只卖房子,不卖宅基地。”刘丽对法官诉苦。法官首先稳定了双方情绪,从法律上深入浅出地为他们讲道理,随后便苦口婆心的分头做调解工作。
但因胡明是外村人,拆迁时并未分到楼号,本身就要花比本村人更多的钱去购买房屋居住,现在刘丽又要来跟他分区位补偿款,他想不通;刘丽独自一人带着孩子生活,收入微薄,她想用区位补偿款支付安置房的购买款,也不同意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法官并未放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调解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不懈努力,9月26日,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胡明同意将区位补偿170100元,分给刘丽8万元,另将及时搬迁的奖励3万元分给刘丽1万元。案件的及时调解确保了该房屋在9月28日的最后期限前得以顺利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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