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金溪县水利部门重拳再出击,依法对浒湾联圩河道堤防上尚未拆除的违章建筑物进行集中拆除,以维护水法尊严,保护良好的河道生态环境。
据了解,抚河为江西第二大河流,在金溪县境内全长30.38公里,近年来,受利益、方便、快捷的影响,少数临河村民和一些采砂户为出行、采砂管理和休息方便,擅自违章在抚河联圩大堤上(石门、浒湾段)或堤内兴建一些简易临时休息房和办公住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这些擅自搭建的违章建筑物,非法占用河道堤防,严重危害堤防安全,妨碍河道行洪,破坏河道生态环境,总面积约760平方。
为保护河道行洪安全,维护水利执法的严肃性,从今年8月初开始,金溪县结合抚州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对那些违规建在河道上修建的建筑物进行拆除。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该县在依法对违规建筑物拆除之前,做了大量的细致工作。一是对在抚河联圩上的违章建筑进行调查登记,明确拆除重点;二是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发动,通过出动宣传车、走访采砂户,在有线电视台播放电视新闻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同时专门印制了《关于对抚河金溪浒湾段堤防进行整治的通告》在政府网站公布,在河道采砂管理范围区内进行张贴,动员违章建筑户自行拆除,明确拆除时间,争取社会各界对专项治理行动的支持和理解,为专项治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依法开展强制拆除。8月18日,该县水政监察大队会同抚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抚州市水上公安、浒湾镇人民政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境内沿抚河浒湾段河堤上3栋阻力较大的违章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此举对那些尚未拆除违章建筑物的心存侥幸的违章人员起到了很好的震慑、警示教育作用,有效的提高了水行政执法部门的声威,为下一步的集中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水利执法环境。
9月18日,距离上次拆除一个月的时间,也是该县下达自行拆除的最后时限,当天,该县水政监察大队全员出动,在浒湾镇党委、政府的积极配合下,组织力量依法对尚未拆除的违章建筑开展集中拆除,对已自行拆除的进行清理。集中拆除当天,该县共出动拆迁人员20余人,出动拆迁车辆、机械设备5台(次),共依法拆除违章建筑6栋,面积约400余平方,并依法对一非法准备采砂点进行清理,还了河道一个洁净的环境,有效的提高了水行政执法部门的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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