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拆吴女士痛哭。晓子 摄
“我的家啊!”年过六旬的盐城市民吴女士(化名)一边手摸着被摧毁的屋子,一边瘫坐在断壁残垣前喃喃自语。9月8日中秋节,本该是和家人团圆相聚的日子,可这天却成为了盐城吴女士的“劫日”。几个硬汉破窗而入,再踹开大门,将她从房间硬拖了出来,且扔在一边,她一边哭着求着,眼睁睁地看着住了12年的房屋成为一堆废墟。
记者了解到,被拆的这一地块于2013年被列入拆迁计划,但他并没有与拆迁部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面对这一切,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是他们干的,是拆迁公司的行为,因为他们等得太着急了。
扬子晚报记者 范木晓子
多名硬汉跳窗拖人拆房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吴女士被摧毁的家中,看到一排五间平房已被摧毁,屋内的空调、家具等已被压在一堆废墟下。
吴女士哭着指着最西边的一间半屋子说,噩梦就发生在中秋节的当天下午,下午一两点,有一拨痞子状的男子在她家附近转悠。直到六点左右,吴女士看到一名妇女气势汹汹地带着十几个人来到门前,还有一辆挖掘机也被开到现场,她见状不妙赶紧将窗户关紧,又将大门给反锁上,同时也拨打了110报警。
据吴女士回忆,先是那名妇女让她出来,一起到拆迁指挥部谈谈。“我知道肯定是哄骗我的,所以就一直不肯出来。”可没过多久,几个男子就冲着门破口大骂,几分钟后,他们从屋后另一间的窗户翻了进来,发现没法进入主屋,就出去了。
“他们又把屋前的窗户给捅坏,三四个人爬进去,再用脚把大门踹开,我就这样被他们从里面拖到门口,再被他们顺着地面拖到墙角。”在吴女士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她家的房间已经几乎被拆光。她一面哭,一面强行站起来去制止,可三个硬汉把她死死摁在地上动弹不得。随后,一伙人扬长而去,嘴里还念叨“回去过中秋喽”。
没达成协议,房屋被掀断水又停电
记者了解到,该处房屋位于盐城市区人民中路91号的一排平房,是单位分给吴女士儿子吉德龙及同事的安置房屋,自2002年起,他们一家就在此居住和生活,至今已有12年。
“前面两次分别说是100元每平方和200元每平方,最后一次找我谈话是四月份,那时就按3000元每平方给我补偿。”吴女士儿子吉德龙介绍,他是一名记者,曾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但他真的没想到却在中秋团圆节这天遭遇强拆,“我国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行行政强制执行,除非情况紧急,也不能以停水、停电、停热、停气等方式迫使我们履行决定。可这些明文规定,在这帮拆迁人员的面前都成为一纸空文。”
据了解,这块地是2013年三四月份启动拆迁的,双方多次交谈并没有达成一致。吴女士称,今年五月份,她家先被人掀开屋顶,随后又断电、停水。
工作人员回应:拆迁公司太着急
昨天下午,记者带着一系列疑问来到该地块的项目指挥部,负责协调此事的亭湖区毓龙街道的一位姓王的副书记告诉记者,他们并不知道是谁在中秋节那天强拆了吴女士的房子,并表示是个意外,不应该发生此事。“这个项目已经拖了很长时间了,项目进程很慢,可能是拆迁公司等着急了。”
随后,一位姓陈的征收工作人员向记者说明,吴女士的那几间平房实则为违章建筑,它在2012年9月份被盐城市规划局认定为违章。记者看到盐城市规划局在2012年9月27日的一份认定该房屋为违法建设的函,函称,该地块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违法建设。
然而对于这一回应,吴女士一家则质疑,这几间平房是单位分配给他们的安置宿舍,而且单位也给拆迁指挥部出具了安置证明,即便是违章,也不应该由拆迁公司进行拆除。
那拆迁公司是否有权代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执行职权?陈姓的工作人员也毫不回避称,违章建筑应该由城管等部门来执行拆除,他们并无权进行处理,但由于多次协商未果,拆迁公司很着急,也拖不起了,才将该房屋给拆除掉的。
目前,双方就强拆一事进行协调处理,扬子晚报记者对此事会进行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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