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保护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自治区环保厅规财处、拉萨市规划局、拉鲁湿地管理局、城关区环保局和可研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了简短的项目推进协调会。目前已完成拉鲁湿地规划新方案,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拉鲁湿地保护区三期工程前期29户搬迁安置工作。
现状
湿地周边居民影响生态环境
目前,拉鲁湿地保护区三期工程可研编制工作已完成,包括社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前置手续已办完,8月25日前经自治区环保厅上交至自治区发改委,9月初进行报告评审。
拉萨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重要生态景观与生态资源,在调节气候、补充氧气、涵养水源、蓄水防洪、平衡地下水、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保护好拉鲁湿地这片宝贵的自然资源,进一步改善拉萨的生活居住环境,打造生态和谐、环境优美的宜居拉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各级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拉鲁湿地保护工作,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先后于2002年、2008年实施了拉鲁湿地保护一期、二期工程,通过划定保护范围、建设保护围栏、实施居民搬迁等有力措施,湿地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生态服务功能得到了较好发挥。然而,由于历史遗留和湿地自身所处位置等诸多因素,拉鲁湿地核心区及缓冲区内仍分布着居民点,干扰着湿地的生态环境,居民侵占及蚕食湿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湿地的完整性,直接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正常发挥。特别是在湿地核心区居住的古玛当热组29户居民群众,日常的生活已经对湿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同时伴随着西藏旅游不断升温,当地的居民群众中也出现将房屋出租给他人进行旅游项目经营的现象(如:秋池客栈、果满家宴藏餐馆),长此以往,严重破坏湿地自然环境,影响拉鲁湿地的保护管理。
保护
完成29户居民的搬迁安置
为了使拉鲁湿地得到长期有效保护,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政府深入开展前期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掌握民情和诉求,制定统一政策、配备工作专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古玛当热组居民搬迁工作,历时6个月时间,圆满完成了古玛当热组29户居民群众的搬迁安置工作。
“为了顺利推进古玛当热乡群众搬迁工作,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古玛当热搬迁群众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摸底调查,详细掌握了解了搬迁对象及其基本情况。”城关区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多次组织召开全体搬迁户意见建议征询座谈会,充分发动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等基层力量侧面掌握搬迁舆情。以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掌握的搬迁群众对于搬迁工作的各种意见建议。
在详细掌握搬迁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广泛参考了以往房屋拆迁和补偿安置相关做法,积极征求了拉萨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报请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准出台了统一的安置搬迁安置政策,针对居民群众的不同情况,提供货币直接补偿和异地统一安置两种搬迁安置政策供搬迁群众选择。并且兼顾考虑了以房屋收益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住户、低保户、牲畜养殖户等的特殊情况,相应制定了补偿政策及就业政策。为鼓励搬迁群众尽早搬迁,还明确了以统一的搬迁时间节点为限制的搬迁奖励政策。在搬迁安置用房的选择上,以最大限度减少搬迁对群众生活习惯影响为前提,优先在古玛当热组临近区域内解决搬迁群众安置房。
“从我们开始调查和入户宣传后10天,古玛当热组群众搬迁工作取得了巨大进展。搬迁奖励政策规定的第一个时限节点前,涉及搬迁范围的29户搬迁户全部签订了搬迁安置协议。”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说,29户住户的房屋已全部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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