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定安县龙湖镇三甸水库开发建设,征用了龙湖镇南福岭村三队约171亩的坡地,每亩土地征地款为41076元。近日,南福岭村三队吴云等多名村民反映,该村有64亩土地的征地款不知所终,村民集体利益受损,希望本报记者前往调查。 举报:184万元征用款不知所终 据吴云介绍,该村有一片集体坡地约171亩,之前出租给他人种植菠萝、种植槟榔,租金都是按村人口进行平均分配。 吴云表示,随着三甸水库开发建设,在南福岭村征用了将近300亩的土地,而这片原本出租出去的171亩坡地也包含其中,当时每亩的征地费用为41076元,这片坡地共计有700多万元征地款。按照当时征地款分配原则,征地款的70%属于农户提成,剩余的才是村民的平分资金,其中110多亩的农户提成被16名村民领走了,但还有64.28亩的农户提成184万元则不知所终。 12日,记者前往该村采访调查,通过多方走访,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将《南福岭三队土地款分配明细表》塞到记者手中。根据该表显示,吴乾浦等16人分配了110.3亩的土地征用款农民提成,而剩余的64.28亩的土地农户提成184万多元则被村干部邓某书、吴某波和其他3名村民所分配。 疑问:集体土地为何不平均分配 得知了64亩土地征用款下落后,村民吴云气愤地说,“这片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里的集体土地,收益后也是平均分配,为何却成了村干部自家的土地,并且还拿走大部分的征地款呢?” 记者在当天的采访中了解到,绝大多数村民对此征地款分配不满。村民吴多强表示,被征用的土地一直都是集体土地,为何村干部就分配如此多的征地款呢?针对此情况,记者联系了村干部邓某书,其表示本人在镇上办事,没空介绍此事,如果有疑问,可向县纪委反映情况。 龙湖镇南福岭村三队村民吴云拿着有20多名村民签名的材料表示,村里64亩的集体土地征用款下落问题,已经多次向定安县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得到解决。到底这笔集体土地征地款是依据什么原则进行分配的,媒体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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