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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一项目征地 官方否认少批多占
信息来源: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25    浏览次数: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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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渡村部分口粮田已被填埋

  近日,浙江省长兴县李家巷镇刘家渡村村民反映称,村434亩基本农田被浙江新农都长兴农产品物流中心强行征用,经查该项目并没有经过浙江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被占用的土地是在2012年4月被列为基本农田保护区2746亩以内,当时树立牌子的是李家巷镇人民政府和长兴县国土局,监制单位是国土资源部。可仅时隔一年多,基本农田保护牌子就被政府强行推倒,在最好的地块核心部位开始了打桩毁田。现在农民正面临着无地可种、无田可耕的不良境地。为了解真相,记者赴实地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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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停工的施工现场

  记者在刘家渡村征地现场注意到,部分土地已被打上围墙,几台打桩机已进驻场地。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施工已有一段时间,但近日经村民们举报后,施工已经停了。“该地2012年4月被列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当初征用基本农田没有得到大多数老百姓的同意,只是村里几个领导说了算。”

  “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百姓都很拥护支持地,也是为了当地发展经济。可是去年下半年土地被征用了,但补偿款到现在也没有发到村民手中,可能还在村里。”村民们激动地说。

  在施工现场,记者遇到了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他说打桩都快停了一个多礼拜了,没有办法,村民来阻挠施工,目前只能等。“工人每天损失的几百块钱,项目方会补偿给他们的。”

  该工作人员指着这大片的土地说:“整个地块有400多亩,目前只有到插着小旗子的地方,政府说是批准过的大概有160多亩。”

  “挂牌出让土地只有134亩,而当地国土局回复批准是163亩,这里相差近30亩,村民多次跑到国土局也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村民们向记者分析了土地涉嫌少批多占。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浙江新农都长兴物流中心是长兴县政府招商引资的“大、好、高”重点项目,去年9月刘家渡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规划调整163亩,用于项目一期开发,总的规划用地是400多亩。举报的434亩是村民不了解,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他还特意请了第三方测量单位,同村民实际测量目前是在163亩红线内打桩、施工。超出部分就是建了部分的围墙和便道,其他都是在红线范围内,不存在违法问题。基本农田调整基本上每年都会有调整,该项目根据去年,浙政土审规【2013】130号文件,省里做出调整后批准,不可能存在什么问题。

  “据村民反映目前这个项目被停止施工,是否有这个问题?国土部门下发停工通知了,有没有这个事情?”记者问。

  “没有这个事情,不存在违法的问题,怎么会停工呢?停工有可能是天气原因造成的施工方无法施工,跟局里没有关系。”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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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出让公示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长土告(2014)4号公告长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浙江新农都长兴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1地块只有134.77亩,经竞价以5822万元起价,5827万元成交的价格竞得。

  那么国土局明确的163亩是目前这个项目所属红线,其中近30亩基本农田并没有调整为商业用地,是否存在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呢?国土局一负责人称,超出部分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只是参照浙政土审规2013【130号】文件来回复信访。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2013年9月9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关于湖州市长兴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中提到李家巷镇土地调整的地块只有一般农田,没有发现基本农田调整的概念。长兴国土局耕保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法》如果超出红线范围外超过5亩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村民上访并且在网上发布一些信息,跟项目没有什么关系,是因为村民们补偿款按人头分有意见造成的。”李家巷镇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补偿款已经到村了,因为村民有意见所以还没有到户。“作为乡镇目前也只是监督村委,其它也没有什么办法。”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把土地闸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明确规定“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应依法上报国务院审批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该项目是否涉及基本农田,且又是否征地涉嫌少批多占?

  对于此事件进展,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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