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豫区公路站路政执法人员,在省道S249、S250、S324以及辖区部分县乡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共查处各类违章建筑8起,及时制止违章建筑200余平方米,强制拆除违章建筑3处,有效遏制了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蔓延势头。在下一步工作中,该站仍将对公路建控区内违章建筑保存高压态势,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然而,部分群众擅自靠紧公路建房经商,给公路安全通行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是公路沿线的部分乡镇政府为了所谓服务招商企业或是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置法律于不顾擅自在公路建控区内搭建违章建筑,给路政执法带来很大的阻力。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擅自建房,不但给公路发展带来影响,而且影响公路通行能力、增加公路养护成本,更为严重的是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时刻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其中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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