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天津市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集中专项整治,集中查办农村少数基层干部截留、侵占、贪污国家支农惠农强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等问题。目前已初步核实违纪违法问题69件,立案查办42件。
据了解,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局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推动,组织涉农区县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查办农村少数基层干部截留、挪用、侵占、贪污国家支农惠农强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非法买卖、出租集体土地问题;农村少数基层干部涉黑涉恶,“以黑治村”,敲诈勒索,欺压群众,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在基层组织选举中拉票贿选、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篡改选举结果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对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查不管,泄露信访举报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少数基层干部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挥霍公款、奢靡浪费“四风”问题等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10个涉农区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梳理信访举报182件次,排查问题线索75件,按照影响恶劣、小官大贪、多错并存、利用职权为个人和家族谋取私利、侵占国家集体农民利益的标准,确定33件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个问题组成一个工作组,明确一名牵头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对8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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