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褚中喜律师
  网站首页 万博要闻 律界新闻 律师介绍 办案团队 刑事辩护 开庭公告 代理意见 成功案例 申诉再审
房屋拆迁 房地产 经济纠纷 裁判文书 司法解释 中央规定 地方规定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房屋拆迁 > 正文
“半夜被抛墓地房屋被拆”
信息来源: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4/08/15    浏览次数:6849

全国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  中国公众满意十佳律师服务机构 北京市征地拆迁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热烈祝贺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征地拆迁最具影响力律师事务所”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0-000-284   010-63922284  82073366  邮箱:bj444444@126.com
-----------------------------------------------------------------------------------------------------------------

南新郑市龙湖镇一对夫妇近日在睡梦中被多名陌生人撬门掳走,并被带到墓地控制近4个小时。待夫妻俩回家后发现,四层小楼已经连夜被拆成废墟。

  据了解,当地把难拆的这一户委托给村组进行拆迁,结果导致这起野蛮拆迁事件。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拆成废墟的瓦砾下有被压扁的煤气灶、电动自行车、枕头,烟花爆竹碎屑散落一地。“房子里面的物品都是辛辛苦苦攒下的,东西都没来得及救出来。”40岁的张红伟抹着眼泪说。

  被强拆的小楼原有四层,一层门面房和二层仓库出租给一户商家做烟花爆竹批发生意。8月8日凌晨被拆当天,张红伟住四楼,他的妻子司桂红住三楼。

  张红伟回忆当晚的情景称:“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上楼,七八个人突然冒出来,有的拿着手电,有的拿着木棍。其中有人嚷了一声:抬走!抬走!我就被架了起来。”随后,他的妻子也被架出门口。夫妻两人出门便看到一台挖掘机等在门口,钩机也已经伸到四楼。

  据称,夫妻俩被人塞进车里。大约一刻钟后,他们被拉进小乔村公墓。在被控制近4个小时后,这群人才离开墓地。

  新郑市龙湖镇政府11日晚通报信息承认,媒体所报道情况基本属实。但具体是施工单位所为还是村民小组所为,拆除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目前还正在进一步调查。新郑市表示,待事件查明后,将依法、依纪对拆除过程违法、违纪行为和当事人进行严肃查究。

  记者采访了解到,张家的四层小楼已是第二次面临拆迁,且两次都是“独一户”。

  第一次是2012年4月12日,107国道升级征迁工作,共涉及148户。当时,最终仅剩张红伟1户不同意拆迁。第二次是今年1月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张红伟房屋又处于该重点工程征迁范围内,仍为该工程段内仅存的一处民房,不同意拆迁。

  张红伟不同意拆迁,主要原因是未能就赔偿标准达成一致。

  每平方米690元—这是当地政府给出的拆迁补偿标准。龙湖镇政府副镇长吕旭卿说,这一标准是参照郑州市2009年颁发的127号文执行的。记者核查发现,该文件名称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是一个针对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拆迁部门对这一标准予以公示。

  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这是张红伟坚持的补偿标准。他依据的是国务院2011年1月公布并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他表示,如果按照市场均价给予补偿,目前龙湖镇的商品房约每平方米5000元。

  按照政府的补偿标准,张红伟发现补偿款甚至无法抵消建房和购地成本。他说:“2008年,购买土地使用权花费18万元,随后建造了四层小楼,建筑花费30余万元,补偿远不够这些成本。”

  因为张红伟一户不同意拆迁,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工程二标段停工20余天。长期做拆迁工作的吕旭卿告诉记者,拆迁涉及利益太多太大。一边是工程工期紧、拆迁任务重,另一边是拆迁户难协调、不配合,上级还要求每天通报进度,拆迁压力很大。

  今年4月前后,工程征迁指挥部决定,将张红伟房屋征迁工作交由其房屋所在地小乔村组负责,“实行包干制”完成拆迁工作。龙湖镇工作人员介绍,当时的考虑主要是让村组去做拆迁户的工作,但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拆迁方式。

  针对目前一些政府为规避行政违法的责任,将拆迁工作委托给一些组织或企业这类现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史璞指出:“在为公共利益的拆迁过程中,政府是拆迁主体,不能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拆迁,村组不属于一级政府,委托他们是不合法的。”


----------------------------------------------------------------------------------------------------------------
二十四小时热线: 13901145334(褚中喜) 13521043844(冯  力) 13521042644(孙晓敏)                    

                 13520404118(姚丽丽) 13911972195(韦亮) 13901214203(张英华)15810524170(尹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S座10层(北京西站北广场正对面)                            

 
姚丽丽
13520404118
冯力
13521043844
孙永恒
18911639167
尹 力
15810524170
  联系方式  
  万博要闻
·万博胜诉公告:区法院判决市环保局败诉
·万博律所通过六安市人民政府确认开发区强拆
·案情一波三折吉林省高级法院撤销延边中院不
·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在万博召开《专车管理办法
·十年前的一起错案,经原一审法院再审最终得
·荒漠造林英雄诉水利部近亿元行政赔偿案今天
·拆违终审败诉通过诉国家发改委绝地反击获得
·浙江一政府的房屋强拆行为经万博律师代理被
·祝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千里马股份”新三板
·经褚律师代理沈阳皇姑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被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  律界新闻  |  万博概况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全国分站
中国律师网  北京市万博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S座10层(北京西站正对面)  邮编:100038
全国客服:4000-000-284  法律咨询、预约电话:010-63922284  电子邮件:bj444444@126.com  执业许可证:21101199410115657
京ICP备12001770号-1    技术支持:网福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