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阿拉腾宝力格、仁庆承包的草原,从1996年起,相关政府部门以根据乌审召镇经济发展的需求用于工业团建设的名义,陆续将其承包的草原列入所谓的被征收的范围。事后获知所承包的草原被征收实际原因是为了开发建设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碱湖试验站项目。
为弄清楚该项目是否办理了合法手续,于是当事人委托本所褚中喜律师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在法定期限内,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据不公开政府信息。于是褚律师及时启动下一步程序——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拒不按法定期限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违法。
经过审查,现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已作出“内政复受字(2014)第24号”《行政复议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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