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电(记者 刘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日前下发征地告知书,连潘片棚户区改造项目D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晋安区鼓山镇凤坂村及后浦村两幅地块。
据悉,本次征收的凤坂村集体土地总计0.26公顷,后浦村集体土地面积0.0315公顷,均为村庄。两幅地块用途都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
另外,福建省武警森林总队西北侧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集体土地,征地面积总计 1.3445公顷,其中:果园0.2940公顷、村庄1.0505公顷,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补偿安置对象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 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在告知之日起,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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