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通行办法就是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但是在现有法规政策框架下,对公共利益的界定非常宽泛,一些地方可以随意解释,农民不同意也无法拒绝。东部沿海某县领导说,他在任时把未来50年要征的地都圈进来了。一些地方征地随意性可见一斑。
另一方面,以什么价格征地,农民讨价还价的空间很小、话语权有限。这些年各地发生的征地矛盾,十有八九是因为征地补偿费用不合理、不公平、不到位引起的。由于征用农地简单、廉价,致使农地递减速度居高不下,而土地财政收入逐年增长。这种简单土地财政既是简单粗放发展的原因,也是简单粗放发展的结果,是各种矛盾与问题发生的内在因素。
所以,在土地财政的背后,其实是各地发展观、政绩观和民生观的综合表露。不可否认,现在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还需要大量的土地和资金,土地出让、农地减少不可避免,但如果只是习惯性地把眼光盯在卖地上、盯在农地上,后果将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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