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组组长将武广高铁的征地补偿款分多次用集体名义取出,以现金形式存放在自己家中,并挪用部分用于发放自己所承包工程的工人工资。7月16日,湖南省耒阳市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擅自使用武广征地补偿款7万余元的蒋某进行立案侦查。 蒋
某,系耒阳市哲桥镇泉竹村三组组长,由群众举报其侵吞村组武广征地补偿款至耒阳市检察院。该院与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从2006年8月至2009年7月耒阳
市哲桥镇泉竹村三组共获得武广征地补偿款合计743344.22元,除去分配开支,剩余76796.22元,包括组里的武广高铁征地款、临时租用土地款及
山林承包款等。后该组组长蒋某将此补偿款分多次用集体名义取出,以现金形式存放在自己家中,并挪用3万余元用于发放自己所承包工程的工人工资,剩余4万余
元则借予本村村民蒋某文进行营利使用,一直未还。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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