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南昌市东湖区“双拆”办、彭家桥街办组织专业队伍对洪都北大道21号省国土资源厅3层建筑实施了拆除,总面积为515平方米。另外,昨日东湖区城市管理局同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单位青山湖宾馆的积极配合和协调下,将位于南京西路275号的13家店铺陆续实施拆除,总面积为3800平方米;东湖区安监局同董家窑街办、省轻工办将位于福州路107号建筑进行了拆除,面积为248平方米。据最新数据统计,截至7月16日,全市共拆除省直单位违章建筑、临时建筑168处(已拆除146处,正在拆除22处),拆除面积75061.33㎡。
上午,位于洪都北大道21号权属于省国土资源厅的1栋3层建筑实施了拆除。据了解,该建筑建设于1991年,当时主要是做办公用房使用。彭家桥街办双拆工作人员张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拆除前,一层的3间店面主要用于出租,以餐饮行业为主,二、三层则闲置。”据了解,在“双拆”工作中,拆除前期管辖区彭家桥街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协调,最终得到了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并在规定时间内顺利搬迁,并于16日进行拆除。
据了解,位于南京西路275号的违章建筑分别建于1980年和1995年,两层结构,当时是青山湖宾馆的办公用房和仓库,后来改建为店铺。青山湖宾馆总经理助理胡小川告诉记者,“该处的店铺共出租给13家经营户,分别经营太阳能热水器、通讯器材等,其中一些老经营户已经在此经营了20多年,在南昌也算是小有‘名气’,13间店面一年的租金可达上百万元。”
东湖区城管局工作人员积极与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青山湖宾馆取得联系,并得到了他们的大力配合。同时,青山湖宾馆还为13家承租户减免了部分房租。13日,青山湖宾馆组织人员对13间违章店铺自行实施拆除,并计划在7月19日完成拆除。
此外,位于福州路107号违章建筑昨日也实施了拆除,面积为248平方米。东湖区安监局副局长刘炜忠告诉记者,该建筑临街店面属于砖混结构,拆除前是一家烟酒超市,后面有两间钢架结构建筑,进行餐饮经营,并在省轻工办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于昨日顺利进行拆除。
截至7月16日,全市共拆除省直单位违章建筑、临时建筑168处(已拆除146处,正在拆除22处),拆除面积75061.33㎡。其中,东湖区拆除70处(已拆除56处,正在拆除14处),面积31532.27㎡;西湖区拆除38处(已拆除33处,正在拆除5处),面积16154.3㎡;青山湖区已拆29处(已拆除28处,正在拆除1处),面积13452.88㎡;青云谱区拆除22处(已拆除21处,正在拆除1处),面积10558㎡;经开区拆除6处(已拆除5处,正在拆除1处),面积2294.88㎡;红谷滩区已拆除3处,面积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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