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的一名男子为了多蹭拆迁补偿款,在核算房屋面积前用劣质材料抢建房屋,在拿到赔款拆除房屋时劣质檐板断裂,并导致一施工工人坠亡。近日,江苏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这起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经调解经销商王强依法补偿了原告李建国5000元。
因李建国的房屋需要拆迁,其为了多获得补偿款,就违法抢建房屋,并从王强处购买了檐板作为楼板使用。房屋盖好后政府也给予了相应的补偿,让李建国自行拆除房屋。
李建国为了省钱,没有租用机械设备,找了几名工人进行人工拆除,当一工人站在屋面上撬檐板时,脚下的檐板突然断裂,导致该工人掉落身亡,事发后李建国赔偿了死者各项损失20万元,。
在处理完坠亡工人的事后,李建国想到自己买檐板的时候,老板没有对自己进行提醒,才导致悲剧的发生,并认为老板王强销售的檐板不合格,遂起诉要求王强予以赔偿。
睢宁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购买者应按照产品的用途正确使用,李建国为了省钱,没有购买楼板而是用檐板建房,放任了危害后果的发生,且也没有证据证明购买的檐板存在质量问题、与死亡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王强作为销售者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所销售的产品的相关合格证书,并不能排除所销售的檐板不存在质量问题。经调解,被告王强自愿补偿原告李建国5000元,双方再无其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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