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资阳频道消息(李雪 记者 李百灵 实习生
王宵潇)2014年7月9日,资阳市中级法院调解中心传来阵阵爽朗的笑声,一位为自有房屋安置问题打了十余年官司,从中年妇女变成了六旬老妇的上访人林
某,怀着十分感激的心情,连声说道:“谢谢周院长!谢谢罗庭长!谢谢各位法官!谢谢你们了!给你们添麻烦了!房子在你们的主持下终于解决了,我从此不再上
访了!”望着老人满意的笑容,中院审监庭的法官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这场历时十四年的房屋拆迁纠纷案终于圆满地划上了句号。
自有房屋安置成问题 屋主多次上访终成“骨头案”
此案源于原资阳县城关镇小南街63号房屋的拆迁。讼争房屋系1950年吴某之父购买,吴某及其妻子林某一直居住。1983年9月因资阳县扩建街道,林
某与资阳县市政建设管理所签订了一份《拆迁房屋残值补偿协议书》,并领取残值等费用。房屋被拆除后,吴某、林某由开发公司安置在和平路南段50号公房居
住。1999年6月,和平路南段拆迁改造,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吴某、林某被临时安置在雁江镇后西街杂技艺术宫七楼居住。为方便经营生产,开发公司为解决
信访又优惠售给吴某、林某店面24.82㎡。后因吴某、林某认为此安置不符合有关国家政策,提起诉讼,请求按原有建筑面积安置营业用房兼住房。
该案经一审、二审后又被发回重审,林某在上访、信访、控告的道路上不停奔波,该案亦成为资阳赫赫有名的“骨头案”。
审监庭法官真情解心结
通过与吴某、林某交心而谈,发现其因诉请一直得不到支持,遂对法院、法官产生偏执看法。了解两位老人的心理状态后,罗庭长亲自带领合议庭成员,自发购
买了水果去两位老人居所探望,倾听、了解两位老人目前生活居住情况,冒着酷暑高温与老人一起实地走访、调查住房、营业用房实际状况。
通过审理,两位老人的诉请仍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宣判后合议庭成员主动向两位老人释明法理,将判决结果进行法律、政策解说,晓之以理,明之于法,让两位老人理解法院的裁判,并表示将继续关注和帮助解决其住房问题。
因为其住房迟迟没有得到解决,结案后两位老人仍不时到区、市两级信访部门上访,还经常给院、庭领导打电话或者到办公室信访。6月市联席办将此案作为重
点案件予以通报并交予法院办理。为彻底解决两位老人的居住难题,周院长牵头多次作出指示并与市、区两级政法委领导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合议庭成员与资阳市
雁江区建设局、资阳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公房管理所积极协调。经过多次磋商,各方一致同意由公房管理所提供一套住房供两位老人租赁居住
的方案。居住问题解决了,堵在心里多年的疙瘩也解开了,两位老人承诺息诉罢访,安心生活。(新闻热线:028-2622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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