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上午,东坡祠景区复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听证会在惠城区政府桥东街道办事处举行。来自拟征收范围内的16名经合法登记确认身份的听证代表和30多名旁听人员,以及征收部门、实施单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征收部门代表黎剑威作为听证陈述人首先对《惠州市东坡祠景区复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做了简要陈述。根据《征求意见稿》,此次房屋征收是为了复原建设东坡祠景区,以迎接惠州“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以及助力惠州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征收范围是惠城区桥东街道办事处辖区,北临东江,南接惠新西街,西邻铁炉湖历史文化街区,东靠黄家塘天主堂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共涉及被征收户156户,总建筑面积4.95万平方米。安置房地点则是惠州市东江新城DJXC—06—02地块(东坡苑),交付标准为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毛坯房,计划在2017年12月31前建成交付使用。
随后,听证代表对《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产权调换安置方式和地点、货币补偿标准、征收评估办法、过渡安置方式、过渡期限以及补助费用标准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听证陈述人就听证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询问进行了回应和逐一解答。
听证会主持人、惠城区法制局局长刘红光表示,此次听证会和谐有序、公平公正地完成了相关程序,该局将组织征收部门及其实施单位等相关部门根据听证会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论证、研究,进一步吸纳此次听证会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的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据悉,此次听证会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省政府令第183号)有关规定举办的,旨在对《征求意见稿》中征收依据及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相关搬迁补助及安置标准见图表)进行听证,通过直接听取和收集被征收人及社会各届人士的意见、建议的方式,进一步完善修订好有关征收方案,依法依规做好东坡祠景区复原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房屋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焦点问题直击
问题1:此次项目征收不涉及商业用途
听证代表章迪穗:听闻此次项目征收范围内未来将有房地产开发,因此,被征收房屋的业主能否原址回迁,或者是就近在黄家塘实现安置?
听证陈述人邬明康:本次项目征收范围是根据市政府批准的《东坡祠景区复原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为文物保护、历史文化教育、公园绿地及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建设项目内没有规划商业、住宅用地,纯属公益项目,不存在有商业行为(如房地产开发、文化娱乐设施等),因此,符合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如选择产权调换,只能异地安置,不能原址回迁。
至于听证代表希望在黄家塘实现安置的要求,目前,黄家塘的原酒厂和天主教堂是已经立项的项目,规划部门对该地块规划为其它用途,该地块不能作为本次征收的安置点。
问题2:对于提高补偿标准的意见建议将收集上报
听证代表刘武标:根据《征求意见稿》,补偿置换比例标准和相关货币补偿标准都低于我们的心理预期值,相关标准能否提高?
听证陈述人冯计明: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条例规定的补偿原则为等值原则,而不是比例原则,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设置比例推算货币补偿多少和产权安置面积,需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运用评估规则评估后才作为计算货币补偿和安置面积的依据。此外,房改房和居民自建房的评估标准依据不同,补偿的价值及价格也不相同。
对于听证代表提出的希望提高补偿标准的意见建议将进一步收集归纳形成方案,之后经区政府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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