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银川市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中了解到,自2011年以来,银川市两级检查院共受理职务犯罪线索380件,经初查,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82件267人、渎职侵权案件46件70人。由于利益关系复杂、监督管理不力等因素,征地拆迁工作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发区,并呈现犯罪主体集中、犯罪手段多样、交易型犯罪突出,以及窝案、串案居多的特点。
2000年,银川市原郊区红花乡光华门村党支部书记张福生,得知位于银川一中操场北侧原属光华门村集体所有的13间平房及土地将被拆迁征用,便与村民周某某的丈夫商议以周某某名义购买这13间房屋,待房屋拆迁后由周某某夫妇分得补偿款。随后,张福生在未经村委会及村民理财小组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出售涉案13间平房给周某某的《出售房屋协议》,并加盖光华门村委会公章。同年10月,张福生以周某某名义将2万元交到原红花乡农经站缴纳了购房款。房屋被拆迁征用后,征地补偿款发放到红花乡农经站,张福生向周某某夫妇慌称光华门村不同意周某某购买涉案房屋,无法取得拆迁补偿款。2004年,张福生以周某某的名义领取了13间房屋征地补偿款15.6万元,据为己有。2012年,张福生侵占集体财产案发后,其所得15.6万元被兴庆区检察院追回,最终其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据银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顺明介绍,近3年来,银川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推进“民生检察工作”、保障民生工作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截至目前,已立案侦查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47件92人,涉案金额达1064.72万元,移送起诉36件74人,法院作有罪判决44人。从犯罪主体看,村镇干部占大多数,约占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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