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裕安区城镇低保低保工作更加透明、公正,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从源头上杜绝漏保、错保和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裕安区民政局2014年上半年在动态管理的基础上,强化城镇低保规范化管理,按照A、B、C三类管理要求,经对全区城镇低保家庭入户回访调查,对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土地征收补偿金的、再就业家庭收入超标的等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195户308名城镇低保对象停发低保金73033元,取消其低保待遇。
近年来,针对城镇低保对象家庭收入不断发生变化的实际情况,裕安区民政局不断加强城镇低保的动态管理力度,为确保城镇低保公平公正,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消其低保待遇,同时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真正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确保困难居民的生活不出问题,同时坚决做到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城镇低保严格按月审批,低保对象月月有进有出,仅仅2013年就报停340户598人,截止2014年到6月底累计取消195户308人停发保障金73033元;降标124户153人降标保障金17874元;提标6273户363170元;新增216户327人月款71619元,今年1-6月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1674.6万元,真正做到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还大力推进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工作,并强化城镇低保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已实现了城镇低保网上审核审批能力,资金发放全部通过财政系统一网联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确保低保资金及时准确无误地于当月月底前打卡发放到低保对象的一卡通存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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