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六安市加大了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政府房屋和谐征收无震荡,有效地推动了城市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安市房屋征收工作坚持“市区联动、重心下移、权责分明、分工合理、简化程序、高效运行”,着力构建与中心城市建设、管理相适应的房屋征收工作属地管理体制,实行房屋征收工作责任和费用包干制。明确了市国土、住房城乡建设、财政、规划、城管、重点工程建设、房管、区政府(管委)的主要职能,下移了市直相关部门的有关职能,制定了六安城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操作流程,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由区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安置方案论证,对集体土地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国土局审查批准;安置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区政府(管委)同步进行宣传、组织调查摸底、推选评估机构、召开座谈会后进行论证、风险评估;进行一、二、三榜公示;市国土局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征收公告;对房屋进行分类评估,并由区政府报市政府组织论证确认后签订补偿协议,对达不成协议的由区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房屋拆除后移交净地,并分项目对征收补偿安置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
在实际工作中,市年初拟定征迁计划、确定征迁范围、分项目下达任务、市政府与区政府(管委)签订征迁包干协议、区政府(管委)实施征迁、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督查协调、区政府(管委)交付净地。一方面,严把回迁安置结算关。按照签订协议,在包干的征迁面积把关,市财政设立征迁结算专户,区政府(管委)在办理分户回迁安置结算时,必须让被征迁户将房屋差价款及超面积购买款两项费用存入市财政设立的专户。另一方面,做到及时分项结算。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分项目及时对安置房结算工作进行审核,便于掌握安置房的安置情况、实际征迁面积、差价款及超面积购买价是否存入专户等,真正把包干协议落到实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完善维稳救助、做好信息公开、定期督查调度、严格责任奖惩。通过房屋征收新机制的有效运行,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了房屋和谐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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