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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已分类处置156宗涉嫌闲置土地
信息来源:长沙晚报    发布时间:2014/06/25    浏览次数:5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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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沪〔青〕征地告[2014]第0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3年6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3]36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漕盈路、西至规划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南横村民委员会530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39.8平方米、建设用地864.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 青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184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849.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 上海联合禽羽有限公司224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246.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天恩桥村第八村民小组34.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7平方米、建设用地10.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 天恩桥村第二村民小组14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5.7平方米、建设用地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 俞家埭村第四村民小组97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78.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 俞家埭村民委员会20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4.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76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91.8平方米、建设用地4973.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青〕拟征地告[2013]第030号、沪〔青〕拟征地告[2013]第031号、沪〔青〕拟征地告[2013]第032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所属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4年7月2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青浦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59200962 监督电话: 59200962

  联系人:周园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5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沪〔青〕征地告[2014]第0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3年6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3]36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漕盈路、西至规划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南横村民委员会530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39.8平方米、建设用地864.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 青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1849.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849.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 上海联合禽羽有限公司2246.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246.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 天恩桥村第八村民小组34.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7平方米、建设用地10.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 天恩桥村第二村民小组14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5.7平方米、建设用地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 俞家埭村第四村民小组97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78.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 俞家埭村民委员会20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4.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76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791.8平方米、建设用地4973.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青〕拟征地告[2013]第030号、沪〔青〕拟征地告[2013]第031号、沪〔青〕拟征地告[2013]第032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所属村委会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4年7月2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青浦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59200962 监督电话: 59200962

  联系人:周园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5日

  闲置满一年的土地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将无偿收回

   一边是项目用地紧张,一边却是土地在长期“晒太阳”,为整治土地闲置的行为,长沙重拳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昨日,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闲置土地清理情况进行通报,目前共清理出涉嫌闲置土地264宗,已完成分类处置156宗。

  清理

  地上找、网上查、群众报

  今年3月,市人民政府下发《长沙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新一轮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地上找”——深入到用地单位进行用地跟踪督查、“网上查”——通过建设用地网络监测监管平台专人调查、“群众报”——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进行认真核实,全市共清理出新增涉嫌闲置土地65宗,加上去年清理出的涉嫌闲置土地199宗,共清理出涉嫌闲置土地264宗。

  据了解,市国土资源部门对武广高铁片区以及地铁1、2号线周边地区等近年来的热点开发片区进行了重点排查,发现在这些片区清理出来的闲置土地高达24宗。

  处置

  对闲置土地严格分类处置

  “对闲置满一年的土地,依法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满两年的土地,依法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表示,对查找出来的闲置土地,市国土资源部门正协同市规划、财政、建设、监察等部门抓紧进行处理。截至6月中旬,已完成分类处置156宗,其中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9宗、依法征缴土地闲置费6宗、重新签订补充协议85宗、经督促开工建设56宗。正在调查处置的涉嫌闲置土地108宗。

  下一阶段,市国土资源部门将对闲置土地严格进行分类处置: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发现一宗处置一宗;对因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调整等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严格按规定处置,促使项目单位尽快完善用地、规划、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早日动工建设;对去年已清理出的闲置土地须签订补充协议,但至今尚未到国土部门办理手续的单位,一律按照企业自身原因进行调查、处置;对今年已清理出的涉嫌闲置土地,分批次提交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会审会讨论,按程序依法进行处置。通过这些措施,盘活存量土地,缓解用地供需矛盾,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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