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府西社区残疾人黄某主动配合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有效推进无违建社区创建工作。
2014年2月,有居民向社区及有关部门反映,严东关路11幢104室存在违法建筑已多年,但至今还未拆除。经核实得知该住户黄某系新安江街道江河村人,重度视力残疾,于2013年6月购入此套二手房,此房屋当时就已存在违章搭建,但黄某因为经济困难等问题,并未向前房主提出异议。
针对此情况,社区及有关部门认定此处为违法建筑,必须拆除。随即,社区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上门,要求黄某拆除违章建筑。起初黄某及妻子余某对事此非常抵触,黄某认为自己是残疾人,花了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且此房又是前房东搭建的,自己并无过错,不愿意配合拆除。通过社区及有关部门人员多次上门对黄某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耐心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做通黄某的思想工作在限期内拆除了违章建筑。(通讯员 陈群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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