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明确部门责任,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并明确了8个重点领域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 关键词: 财政预决算 “三公经费” 由市财政局牵头落实,凡是规定公开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经市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预算,积极公开预算安排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及“三农”等涉及民生等重大支出。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 由市住建委、市民政局牵头落实,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及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和建设总套数等信息,并不断扩大建设信息公开范围。加大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政策、程序、房源、对象、过程、结果,及退出情况等,确保分配公开透明。 关键词:食品安全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强化食品安全标准公开,拓宽公众参与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起草渠道,及时公布食品行业动态,做好征求公众意见工作。 关键词:环境保护 由市环保局牵头落实,全面公开涉及环境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包括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部署;环保行政审批事项及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工作纪律,服务承诺;行风和队伍建设进展情况等。主动公开涉及环境监察,环境检测、环境宣传内容的政府信息。 关键词:招投标 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牵头落实,对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法违规企业名单要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关键词:生产安全事故 由市安监局牵头落实,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协助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内容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案批复、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事故单位名单。 关键词: 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 由市国土局、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牵头落实,对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两公告、一公示”,即拟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公开方式以张贴公开为主,上网公开为辅的多种政府信息公开。各种公开方式均应拍照片或摄像存档备查。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选择和确定评估机构信息等,切实提高工作透明度。 关键词: 价格和收费信息 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落实,全面推行价格公示,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调整时公示调整的原因、标准、执行时间及水、电、气、公交、燃气等价格在外网及时公开。推行收费信息公开,将转发和批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文件原文,及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和调减的收费标准在外网上及时公开。及时公布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经批准后及时上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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