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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征地8年闲置地价翻十倍 村民起诉讨地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4/06/23    浏览次数:5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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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如果不是面对股份公司年底没有红利所分,上石家原村民也不会意识到,当年为搞工业园征的500多亩地一晃8年仍无动静。到规划国土部门了解当年征地情况,股份公司认为原公明镇政府征地行为违法,因此走上索还土地之路。

  村民希望确认征地协议无效

  6月13日中午,站在高地遥望,麦国荣视野所及原本都是上石家的地,如今都闲着,由村民种植蔬菜。农业个体化生产的低效让这名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感到焦虑,他希望拿回一块地,建成同富裕工业园,帮助股份公司摆脱发展困境。在他看来,困境正是无地可用造成的。

  位于光明新区公明街道的上石家,300多户籍人口原本有1.2平方公里土地。自2004年起,当时的公明镇政府便以储备用地名义先后征用上石家约583亩地。如今,这些地仍闲置着。2013年初,股份公司到国土部门了解当年的征地情况后,认为原公明镇政府征地行为违法。同年底,股份公司将光明新区管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原公明镇政府的两份征地协议书无效。

  两份协议书的复印件显示,2004年6月,公明镇政府征用将石村上石家村民小组196.71亩地,作为储备用地由镇政府统一开发;2006年8月,又以同样方式征用386.72亩土地。

  麦国荣称,原公明镇政府征用第一块地时,将155亩安置给凯将家具(深圳)有限公司,如今已闲置10年。另一块地原本说建同富裕工业区,至今也闲置。村里绝大部分土地被征用,股民却未得到相应安置。股份公司从国土主管部门查询发现,这两块地绝大部分仍登记在村委名下,只有极少量地已办理征转手续。因此,股份公司向法庭起诉称,原公明镇政府无权向上石家征用土地作为自己的储备用地,要求确认协议无效。

  对此光明新区管委会称,深圳市的土地已全面国有化,股份公司不是涉案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而原集体土地的征转属于行政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审判主管范围。

  今年5月,上石家股份公司拿到一审裁定书。宝安区法院以“原公明镇政府是否具备征用土地主体资格、征用土地程序是否合法,应当由上级行政机关先行裁决,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为由,驳回了起诉。股份公司不服裁定,日前已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折衷方案被拒转而诉诸诉讼

  对麦国荣而言,追回土地最大的困难在于时间过去太久。那时光明新区还未设立,如今公明街道办的干部也几经轮换,最初分管征地的副镇长林建荣已因贪污逾千万元入狱。签订征地协议的双方负责人都已离开原来岗位,继任者不一定愿意接手这个烂摊子。

  只是麦国荣别无选择,股份公司每月亏损约25万元,现在亟须解决村民购买社保及偿还贷款等问题。股东们也下达了硬指令:不成功,便下台。自上任董事长以来,麦国荣做了多方面争取,并一度接近成功。2013年1月11日,公明街道办向光明新区管委会发文,请求解决该问题。

  文件提到,连日来上石家部分原村民到办事处上访。据调查,原村民所表达的诉求及上石家股份合作公司向办事处来文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办事处建议将上石家剩余120亩未征未转土地收归国有,置换60亩地给上石家发展。

  麦国荣介绍,这未征转的120亩土地多数处于生态控制线、高压走廊及路网内,办事处领导的意思是想把不好的地给政府,置换出好的地块让上石家发展。如此,便能绕过原先违规征地遗留的困局。

  然而,这一设想却未能实现。市规土委光明管理局的回复称,关于未征未转土地的置换问题,深圳市并无相关政策规定,且按照规土委上报市政府的《关于严格征转地补偿和土地置换管理的若干规定》(送审稿),对“新确定以土地安置方式解决征地补偿问题的……补偿价值按所征土地面积的5%……测算”,故公明办事处要求解决上石家股份公司有关土地置换的问题,属于政策突破,须向市政府申请批准。

  诉求受阻,上石家股份公司转而将光明新区管委会告上法庭。

  多数土地没有征转收地记录

  上石家股份公司法律顾问刘博文认为,当年征地行为的违法性很明显。比如,原公明镇政府不是适格的征地主体;征地行为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此外,原公明镇政府以政府储备用地为名征收了上石家的土地,不但没有将该用地纳入政府储备,相反还违法从征地中划出155亩地给凯将家具使用。

  然而,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征地案很难完全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村民诉讼的真正目的,并非想要一切回归原状,而是希望能落实原公明镇政府征地时口头承诺的返还征地面积的20%给村里发展。可这一承诺从未写进征地协议。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市规土委光明管理局也明确指出,未在协议条文中找到关于返还土地的约定。针对土地闲置的质疑,光明管理局表示,未在系统内查询到将土地出让给凯将家具的出让合同,既未曾出让,也无所谓闲置。

  在村民看来,这一答复相当于变相承认原公明镇政府出让给凯将家具的土地协议是私下签的,并未取得土地主管部门的合法授权。村民还指出,凯将家具当初用总价1000多万元购得土地,如今却对外宣称要以1.2亿元出售,原公明镇政府涉嫌贱卖集体资产。

  麦国荣说,这两年陆续有人到村里了解土地出售情况,但凯将家具已不知搬至何处,村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南都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查询到,凯将家具(深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且该公司正好注册登记于征地前夕的2003年11月5日,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认缴实收资本为0.蜂拥而至的投资者,也让上石家股份公司看到了土地蕴含的巨大利益,只要拿回地,重建同富裕工业园可谓水到渠成。

  对村民来说,最新的好消息是,6月19日规土委光明管理局证实,在上石家所提供的被征地块坐标范围内,涉及征转地总面积仅为640多平方米,不足1亩,其余土地均未见征转收地记录。经核查光明新区储备地移交总图,并无该地块移交记录,也未在已移交入库管理的储备地块范围。这意味着至少在名义上这两块地依然归集体所有。采写:南都记者郭锐川

  征地事件时间表

  2004年6月

  原公明镇政府征用将石村上石家村民小组196.71亩地,作为储备用地由镇政府统一开发,并将155亩安置给凯将家具公司。

  2006年8月

  原公明镇政府再次以储备用地名义征用上石家村民小组386.72亩土地。

  2013年1月

  上石家股份公司查询当年征地情况后,认为当初的征地协议无效,希望索回一部分土地自己开发。

  2013年年底

  上石家股份公司将光明新区管委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原公明镇政府的两份征地协议书无效。

  2014年5月

  宝安区法院驳回起诉。上石家股份公司不服裁定,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建议

  村民可先申请确权

  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毛鹏认为,从现有资料看,原公明镇政府在征用上石家集体土地时,程序上存在不合法或不合规情形。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争议确实应先交由政府部门处理;如任何一方对处理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因为土地所有权的变更问题不是《合同法》约束的范围。

  毛鹏建议,目前无正式政府公文表明上述土地权属性质已发生变化,上石家可考虑向市政府或市规土委申请对土地所有权进行确权,确认依然属于上石家村股份公司所有。如果市政府或国土委依据现有文件认定上述土地权属已发生变化,则可以据此提出行政诉讼;如果土地权属尚未发生变更,则上石家可据此退还最初征地时政府支付的款项,重新开发上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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