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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改造拆迁4年不动工宝鸡70余拆迁户望“楼”兴叹
信息来源: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14/06/19    浏览次数: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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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宝鸡市金台区革新巷拆迁户无奈之际再次选择去区政府反映问题。

“没办法,实在看不到希望。整整4年了, 2010年拆迁时签订拆迁协议,2年后就让我们回迁住新房, 可到今天都没有开工。” 70岁的郭玉宝老人伤心地说,他和老伴儿身体不好,担心住不上新房了。

革新巷位于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由于房屋老旧,地势落差大,经常发生水涝灾害。为彻底改善该居民区住宅环境,2008年, 经宝鸡市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革新巷列入宝鸡市旧城改造项目,涉及拆迁户72户。2008年12月23日,革新巷旧城改造项目经原宝鸡市房管局(现宝鸡 市住建局)审批,2009年由市发改委正式立项,2009年9月土地由宝鸡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收储中心挂牌出让给金厦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厦公司)。

金厦公司原隶属于宝鸡市房管局下属单位。 2010年2月25日该公司办理了《房屋拆迁许可证》,2010年3月开始正式拆迁。如今4年时间过去,开发商至今还没有开工。 究竟是拆迁户、开发商哪方出了问题或是政府不作为?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4年时间,开发商缘何不开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旧城改造项目过渡期为30个月,2年内完成房屋建设,但为何开发商4年多时间却迟迟不开工?

金厦公司总经理吴艳秋告诉记者,2010年3月,金厦公司在20天内与30余户拆迁户达成拆迁协议。4月18日与所在楼位68户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协议。剩 余4户,在政府和房地产方多次协调下,其中2户于2011年达成拆迁协议。剩余2户时至今日迟迟未能达成拆迁协议,从而导致时至今日未能开工。

剩余2户为何不签协议?开发商吴艳秋说:“剩余2户在拆迁期内变更房产,2个房产证分成6个房本。开发商与政府相关部门一直反复沟通协调,但始终达不成协议,关键原因是拆迁期内把2个房产证分成6个, 这样造成了诉求过高无法满足。”

吴艳秋认为,如果满足这两户的诉求,就是对其余拆迁户的不公平。

现在拆迁片区未达成拆迁协议的2户,一位是崔某,本不属于拆迁户。在明知该片区属于拆迁范围情况下,拆迁户郭某在拆迁进行6个月后的2012年9月5日, 将52.83平方米房子分别过户给潘某宇、潘某静;2013年4月16日潘某宇、潘某静又将房子卖给崔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2013年5月13日, 金厦公司向产权部门出具书面材料要求阻止此行为。 2013年4月16日,即拆迁3年后,崔某以所办产权证提出要两套90平方米房屋,并让公司拿出50万元补偿款。

另一户拆迁户段某为革新巷18号住户。在拆迁进行近一个月后的2010年3月22日, 将89平方米的房产分为杨某等4户。其中,杨某于2013年3月24日,又将114平方米的土地通过金台区国土局变更为240平方米, 并提出要4套约为市值160万的400平方米的房屋。

吴艳秋说,对其余住户,他们都是按照拆一返一的政策, 一个房产证按面积折换一套房。这两户分户的结果,将使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多拿出4套安置房并为此多付出过渡费、安家费及拆迁优惠价款100余万元。

2变6,政府部门称不存在违规

记者从宝鸡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了解到,属于拆迁区内的房屋不能进行产权变更、过户,并专门发出通告。

那么, 这2户是通过什么途径完成产权变更的?5月19日,记者以拆迁户的身份在房管局产权交易大厅咨询此事, 房管局大厅工作人员均表示: 在宝鸡市凡是属于拆迁区内的房屋一律不能进行产权变更、过户。

宝鸡市房管局产权交易处在给本报记者的答复书中说,这2户拆迁户分户变更手续,所有业务资料齐全、流程规范,不存在违规登记的问题。

他们在答复中这样写道:“作为市住建局的下属单位, 执行市政府和住建局的决策规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是我处的责任和义务。但是,革新巷18号院的拆迁工作,我处未收到拆迁管理部门任何形式的通知, 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我处无权拒绝权利人的登记申请。拆迁赔偿是市场行为,能否达成协议是双方商议的结果。 我处对该房产的所有登记业务符合法律规定, 与拆迁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无因果关系。所以,我处所做的该房产登记业务并没有对拆迁工作造成影响。”

金厦公司并不认同宝鸡市住建局的说法。吴艳秋说,这两户拆迁就是因为在拆迁期内拿到住建局给办理的分户手续, 把不合理的事情合理化,所以才敢理直气壮地“狮子大张口”。

金厦公司一位负责人说, 他们曾多次向宝鸡市房管局产权部门反映, 产权部门答复是不知公司在进行拆迁。

拆迁历时4年, 已造成公司超期过渡两年半,过渡费、人员工资、贷款利息等合计损失约200余万元。为此,已达成协议的拆迁户多次在房管局、信访局、金台区政府等各部门上 访。吴艳秋认为,更何况公司已将现场房屋大部分拆除,产权部门多次进行分户、过户要到现场测量,应该不难发现这里是拆迁区。

金厦公司认为这是一种推脱责任的说法。 在2013年5月10日公司在产权处调档均未发现产权已过户, 调档所查户主为郭玉花。2013年5月13日,公司向产权部门出具书面材料要求阻止此行为, 而此时产权部门已给崔某与郭某办理了过户手续。

金厦公司认为, 宝鸡市产权交易管理部门和土地部门在拆迁区域拆迁期间为这两户办理的变更产权手续,存在明显沟通脱节,办证存在瑕疵及虚假成分, 希望土地及产权管理部门撤销错误办理的产权证, 使达成协议的拆迁户尽早返迁。

租住4年多,拆迁户不知何时是个头

离2年交房承诺已过去4年, 许多拆迁户迫切希望政府尽快兑现承诺。

“婆婆瘫痪在床20余年,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能住上自己的新房。 ” 徐红丽是60余户拆迁户中的一个。看着躺在床上的婆婆,她难过地说。

徐红丽说,当时听到2年后住新房,心里很高兴,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一等就是整整4年。

截至目前,开发商未动一土一砖。现在徐红丽家6口人在外租房住, 由于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昂贵的房租成了家庭的主要负担。这4年里,他们家来来回回搬了三次家。

徐红丽说, 年轻人来回折腾都无所谓,主要是还有个瘫痪在床的婆婆, 行动确实不方便。 现在房子已成了家里人的一块“心病”。

在宝平路八里桥村一个院子内,租住着7户人家,王娜就是其中的拆迁户。王娜告诉记者,现在和公公、婆婆连同自己和丈夫、两个孩子及妹妹,七个人住在一起。

“只要动工我们就等于看到了希望,哪怕是再等三年我们也愿意, 但是至今仍然是2010年时的样子。”王娜多次表示。

“儿子至今未结婚,就是在等这个房子。”拆迁户王耀华说,儿子1987年出生,已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但由于房子没落实,婚姻大事一直拖着。

“我们找了政府, 政府也出面协调, 但是至今未见成效。 找开发商他们说快了快了, 但是一等就是4年多。” 多位拆迁户表达焦虑心情。

像徐红丽这样的拆迁户, 还有60余家。大家共同的心愿是, 早日住上属于自己的新房,结束租房漂泊的生活,但这种等待要持续到何时?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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