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高院向省政府报送了2013年度的行政审判白皮书。
行政案件,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民告官案。
在过去的一年,浙江究竟发生了多少民告官的案件,民告官究竟发生在哪些事情上,案件的胜诉率又有多少。这份审判白皮书为我们揭开了谜底。
房屋拆迁案数量上升40%
白皮书显示,去年全省法院共收到一审行政案件3607件,较2012年的3578件略微有些上升。65%的案件发生在土地、房屋拆迁、房屋登记、规划、公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领域。其中房屋拆迁案件同比上升40%,公安案件也上升8.18%;土地、房屋登记、规划等案件下降。杭州、温州、宁波3个地区受理的案件占全省62%。
乡镇政府败诉率最高达25.35%
从审判结果上看,去年行政机关一审败诉319件,败诉率为8.8%。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为被告的案件数不多,但败诉率高达25.35%;民政、房屋登记与规划案件的败诉率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另外,全省经法院调解撤诉结案的行政案件有1259件,撤诉率达34.73%。其中,环保、工商、交通等案件的撤诉率均超过50%;土地、规划、拆迁案件的撤诉率低于30%,调解难度较大。
不遵守法定程序、政府信息不公开等原因
导致行政机关败诉
法院通过对去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的319件行政案件的梳理分析,还罗列出了行政机关败诉的六方面原因:
缺乏法定职权依据作出行政行为;
在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登记、行政处罚等;
不符合法定条件实施行政强制、行政裁决或行政审批;
不遵守法定程序或违反正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裁决或行政强制;
不能准确理解法律规定正确把握法律原则,导致行政行为适用法律错误甚至滥用职权;
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查处违法行为、行政补偿等法定职责。
针对这些原因,白皮书中也对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建议,比如,行政机关要依法约束和规范行政权运行,改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惯性思维;严守法定程序的法律底线,坚持依照法定程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倒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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